莫让“留痕”成为桎梏工作推进的枷锁

下乡先找信号通过手机签到,入户必须和贫困户合影,很大精力用在各种“扶贫微信工作群”……在一些地方,此种“留痕”已成为扶贫工作常态。(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5月30日)
工作留痕,作为一种痕迹化的工作管理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检验出工作成果,推动工作开展,从这个层面上讲,工作留痕具有一定必要性。但是,如果时时事事要求“留痕”,过分地强调并依赖工作“痕迹”,并将其视为压实工作责任、倒逼工作落实的“万金油”,显然,这样的工作“留痕”就走了形变了样,就是一种形式主义。
有些地方,上级部门在年底考评考核时,不实地考察调研,细看工作中的“真枪真弹”,不下到田间地头,听取百姓群众的“真言真语”,而是一味地查看那一垛垛资料盒、一沓沓笔记本、一堆堆文件袋,似乎在文件盒中就能看出工作日常,在资料库里就能找到工作成果。下级部门摸清了这种考评考核方式的“套路”,于是面对上级的政策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是谋划着如何去脚踏实地贯彻落实,而是忙于开会发文、拍照写稿,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方式留下尽可能多的工作“痕迹”,作足了“纸上文章”来给上级交上“满意答卷”。试问,这样的“落实”工作,到底工作落到了几分“实处”?如此的工作“留痕”,又留下了多少实效?
留痕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一味地为了留痕而留痕,不但不能推动工作,反倒让工作空转,让政策落实悬空。这样的工作留痕,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基层干部身心疲惫,更会滋长形式主义歪风,影响党的事业,降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显然,如此“留痕”反倒成了桎梏工作开展的一道枷锁。
最好的工作留痕,不是留在纸上,流于形式,而是留在百姓心里。对于干部的考评、工作的考核,工作痕迹只是一个方面,更应以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导向,注重群众的口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对于工作留痕,要真正留在百姓群众的心中,就必须挤干其中的形式主义“水分”,彻底根除凡事要求“留痕”的歪风。这需要上级部门树立“不重形式重实效”的导向,创新优化考评考核方式,探索建立更加客观、精准、科学的考核机制,以鼓励干部真担当、真作为;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牢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多一些求真务实,少一些敷衍应付,干字当头,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争当新时代的奋斗者,用优良的工作作风、显著的工作实效留下自己干事创业的足迹,唯有如此,才是真正的工作“留痕”。
(汉寿县纪委 余燕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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