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经常会披上"清廉"的外衣

陆小勇
国家级贫困县湖北省麻城,由于一起房产贪腐窝案而引发了一场“官场地震”。随着调查的深入,一系列贪腐官员纷纷落马,包括麻城市委书记邓新生、副市长徐圣贤,市建设局局长夏桂松、副局长熊文俭,市房产局书记陶兴文等。其中有个细节令人深思,在这些贪得无厌的官员当中,有好几个还曾有“清廉”口碑。(据7月22日《新京报》)当然,这种“清廉”只是一种假象。
由此可见,很多贪官在公开场合,在民众面前,非但不会把贪婪写在脸上,相反,还会经常演出“清廉秀”:生活朴实、为人低调、台上痛斥贪腐、节日还会上交红包礼金……善良的人们往往会被他们的表演所蒙敝。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纪检机关要善于练就一双火眼金睛,撕掉贪官披在身上的“清廉”外衣。
兵家有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研究贪官们的“装廉术”,对我们打击贪腐有所裨益。纵观观贪官的伪装术,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用假象伪装自己。有些贪官很注重生活“小节”,平时装得很“朴素”,对送礼上门者加以斥责,对别人送上门的小恩小惠一概充公,用细节包装自己的“廉政”形象。但背地里,他们对自认为很安全的巨额贿赂,却都是张开口袋,一味笑纳。如人称“租房局长”的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表面上连一套住房都买不起,租别人的房子住,每年要支付1万余元的房租。暗地里却利用职权收受贿赂288万余元,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损失560万余元。
二是用媒体吹嘘自己。有些贪官善于利用舆论,在公开场合,大谈反腐倡廉,对那些被媒体或群众揭露出来的腐败问题也大加鞭挞,表示“深恶痛绝”,以此来遮人耳目。有的还请来枪手,为自己歌功颂德,塑造“清廉”形象,暗地里却干着权钱交易的勾当。如因收受巨额贿赂被判处死缓的山东省泰安市委原书记胡建学,曾请来高手创作了一部歌颂其政绩和“高尚人格”的长篇报告文学,在他被捕前三个月,刊登在一家颇有名气的文学期刊上,让人啼笑皆非。
三是用名誉粉饰自己。有些贪官贪官一边疯狂贪贿,一边编织耀眼的荣誉光环,拼命捞取政治资本,用以包装自己的肮脏灵魂,掩盖腐败恶行,同时也蒙蔽着善良人的眼睛。如湖南衡阳某县级市公安局长,因打黑而成名,后来挡不住诱惑,却成为黑社会的“保护伞”,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他曾有句名言:“有功必夺,有红旗必抢,有荣誉必搞。”正是在各种光环的照耀下,导致他能够边腐边升。
贪官披上伪装,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客观上需要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但狼披上再好的羊皮,也改不了狼的本性。贪官即使千方百计地装廉,也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只要我们建立健全对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机,贪官伪装得再好,也有暴露马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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