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和腐败”的警示

“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云南省麻栗坡原县委书记赵仕永如此总结其腐败行为,将自己从一般的贪污腐化分子中“升华”了出来。(据8月4日《法制日报》)
“温和腐败”,一个腐败分子创造了一个崭新的名词。对此,有网友叹道:“这位的理论水平是如此的惊人……”其实,对于赵书记这样一位“初中读黑格尔,高中读《资本论》”的“优秀人才”来讲,创造个把新词本不是什么难事儿。而且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创造极可能是他处心积虑所得,其目的,就是为了在“东窗事发”之后,通过“温和”与“暴力”的反差,达到减轻罪责的目的。
在受审过程中,赵仕永声称,自己是“法盲”:“上了法庭就等于进了“医院”,通过检察官、法官、辩护律师这些“医生”的诊断后,才知道自己的病很严重”:“我在收钱的时候,认为这是社会‘潜规则’,是正常的,并不认为有什么问题。”显而易见,这样的说辞,和其前众多的贪官并无两样——— 用“很傻很天真”的伪装进行自我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讲,“温和腐败”的托词其实也了无新意。真正值得警惕的,是“温和腐败”的过程和方式。
就像我们无法相信赵仕永是法盲一样,我们也不相信他不知道“温和腐败”也是腐败,而且和“暴力腐败”并无本质的差别。
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力度的不断增加,腐败分子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特别是那些拿了钱不办事的“暴力腐败”者,更是变得无法藏身。而“温和腐败”则不同:收钱办事,等价交换,无疑可以提高安全系数;边办好事边腐败,无疑是给腐败涂上了一层保护色。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在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腐败分子也在不断总结“经验”,其腐败的手法和方式也在变化,可谓“斗争正未有穷期”。“温和腐败”所折射出的如 此 迹象,不由得我们不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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