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小问题反腐,其实善莫大焉

覃发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指出:“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问题演化为大问题,个别性问题演化为多发性问题。”民间有句俗语,谓之“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洞”,即小问题也。法院反腐不放过小问题、苗头性问题、个别性问题,彰显了“零容忍”小问题的态度,折射出鲜明反腐的政治立场,举措善莫大焉,国人为之鼓掌。
小问题不小,不可小觑,细数一些官员沦为阶下囚,往往就是当初“小洞不补”的结果。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就是从背着上司收受剃须刀开始,逐渐顺坡滑下,终于陷入泥坑而不能自拔,直至与他人共同侵吞公款数千万元。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在忏悔录中写到:我就是从“不矜细行”开始,先收受烟、酒、土特产、孩子的压岁钱,不拘小节,后来一发而不可收拾,一步步由量变到质变走向了腐败。可谓“贪欲如火,不遏则燎原”。
也不妨看看,《鹤林玉露》曾有记载“一钱斩吏”的故事:一库吏某日私藏了一文钱,县令发觉后重责之,库吏不服,你能打我,还能杀我吗?崇阳令大怒。判曰:“一日一钱,十日十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斩之。”库吏呜呼哀哉。姑且不加推敲崇阳令的刑罚恰当与否,但折射出古人“零容忍”腐败小问题的坚定决心。还不妨看看,香港是国际公认的清廉之都,清廉指数屡排世界前列,所有官员,哪怕贪污一分钱,那也是贪,都要一查到底。正是惩防“小问题”的执著与“零容忍”的态势,让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腐败现象大大减少。
诚然,“零容忍”小问题对反腐倡廉建设大有裨益,具有一石三鸟之效。首先,有利于保护干部,当个别干部开始犯小错、徇小私、牟小利之时,及早打好腐化预防针,及时敲响廉政警示钟,必要的提醒诫勉就像平日的保健、运动和药品为身体保驾护航,使其悬崖勒马,幡然醒悟,不至于深陷贪欲的深渊一蹶不振。其次,有利于堵塞漏洞,剖析腐败小问题,发现制度的漏洞,举一反三,及时堵塞漏洞,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有效遏制巨贪的产生。再者,有利于减少损失,因为腐败行对家庭、社会、国家的损失无可估量,如果“抓早、抓小、抓苗头”,把腐败现象消弭在萌芽状态,就会减少各种腐败损失,降低反腐成本。
欲筑千里之堤,须堵蝼蚁之穴。官员在不能与不敢腐败的制度、监督、惩处防线下,自身更应增强排毒能力,提高法纪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抗得住生活中的寂寞、抗得住物质上的清贫、抗得住酒色利禄的诱惑、抗得住不正之风的袭扰、抗得住庸俗关系的腐蚀,筑牢防止蝼蚁蚕食的的思想长城。有了自身的康健肌体,自觉排除“体内”毒素,那些小问题尚能存活?
揪住官员们的“小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反腐苗头,以小见大,小题大做,此小举将成大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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