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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部做到“四个不敢”须抓好“八小时”以外监督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13 08:3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网友:清凌凌的水
  近日,人民网刊发仲组文《要使干部做到“四个不敢”》,提出发挥组织部门监督作用,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大量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违规违纪大多在“八小时”之外。在笔者看来,要使干部做到“四个不敢”当须抓好“八小时”以外监督。

  一要开阔监督“视野”。在发挥各类举报平台的同时,在社会各层面聘请政治素质过硬、组织原则坚定、群众威信高的“两代表一委员”、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普通群众等担任监督员,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干部的选任及选任后的德才表现,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外在表现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广泛全面的监督。

  二要消除监督“盲点”。对重点考察对象和拟提拔使用对象,实行工作单位、生活社区两地公示,对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进行交叉考察,异地印证。通过电视公告、走访座谈等方式,全方位收集干部相关信息,随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动态,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监督网络,在干部工作、生活的每个“点”上都有有效的监督。

  三要拉长监督“链条”。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大事前监督力度,充分利用试用期、聘用期,以干部提职为界,向前回溯考察、向后延伸考察,把好干部正式任职前的最后一道监督关口。向前回溯考察,就是到干部原工作单位作考察印证,这样原单位干部怕打击报复的心理顾虑减少了,曲意奉迎掩盖的基础消失了,敢于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向后延伸考察,就是对处于试用期和聘用期的干部,在正式任命前,不定期进行群众认可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不予正式任用或延期任用,让干部时时处处心存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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