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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不敢”的“紧箍咒”谁来念?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14 09:0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谢金志 

  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组织部门的重要职责。组织部门必须忠实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改变目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使领导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及时调整那些不负责任、不讲原则的干部,使干部不敢懈怠。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查处腐败分子,使干部不敢腐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使干部不敢失责。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干部不敢专权。(摘自人民网-《人民日报》2009年08月06日)

  近几年来,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进一步加强。于幼军,朱志刚,黄松有,刘志华,杜世成,陈少勇,王益,郑少东,米凤君,王华元,陈绍基,许宗衡,陈同海,徐国元,康日新等一大批践踏法制,为非作歹的省部级高官纷纷落马,中央反腐可谓“战果累累” ,可见中央反腐的决心。

  但我对那一大批“能力素质”都还很不错的高官们感到“惋惜”,爬到那个“位子”也不容易,好多官员开始还很不错,但深陷官场,很难不出事。有些官员在初次“犯事”时,组织一而再的宽容,不捅个“大漏子”,想查很难,即使查,也是宽于惩罚,执行失软。还有好多越腐越提拔,于幼军、黄松有等人就是,或者一个异地交流就“保护”了,例如张国光。还有集体腐败,你不“腐败”就难以“混”下去,广西原民政厅长张延登一人腐败,牵出贪污贿赂窝案串案65件80人也是例证。

  前段时间,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干不好事,可能是个人的问题。十个人干不好事,领导有责任。但如果有一批人搞不好事,那一定是制度缺失或制度落实出了问题。”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的深渊”,固然跟其思想政治素质低下、工作态度野蛮、生活作风腐化等的问题有关,也体现出我们的制度缺实和各级纪检、组织部门监督不到位。

  “四个不敢”分别从工作态度、反对腐败、权利制约、责任追究四个不同层面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是中组部就目前干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而提出的一项重大的决策部署,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这无疑值得肯定,我们期待能从体制上逐步理顺,强化对书记和组织部长的权力设限和责任,用完善的体制和责任追究去念好“紧箍咒”。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与监督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探索更可行的监督方式,继续加大选人用人、贪污腐化、干部问责等方面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执行到位。从新人抓起,切实从源头预防,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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