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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小村官大腐败”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17 09:48 来源:《江西日报》

 
                                                               高福生 
 
  近来,有关村干部腐败的报道不少。在被查处的村干部中,有的居然挪用公款上千万元,被群众称为“小村官大腐败”。一些地方的村干部腐败,已成为激化农村矛盾、破坏农村稳定的一大根源。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推出,不少项目和资金向农村倾斜,村干部手中的“权力”不小。应该说,绝大多数村干部都能廉洁自律,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因而被广大群众所敬重。然而,也有极少数村干部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贪污受贿、中饱私囊,群众对其深恶痛绝。

  村干部腐败的主要原因有: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地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财务管理混乱,村务不透明,民主监督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对村干部实行任中、任后审计,对其缺乏组织上的有效监督;一些基层司法机关对村干部腐败问题重视不够,或因调查取证难而不进行处理,或从轻处罚了事。

  治理“小村官大腐败”须多管齐下。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洁教育,增强其为群众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二是强化监管,对其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重点“盯防”低保资金等,设立“高压线”、“防火墙”;三是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彻底改变一些地方村务不公开、村级财务混乱的现状,做到“财务家底盘清,各项收支结清,公款公物移清,廉政情况说清,群众误解澄清”;四是纪检监察机关也要视线“向下”,加大对村干部腐败的查处力度,以起到惩前毖后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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