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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级高官“三个不知道”在警醒什么?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8-19 10:0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覃发军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检察机关在提审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时,周光全居然连说了“三个不知道”,即:不知道帮别人谋取合法利益也构成犯罪、不知道把收的钱退了还构成犯罪、不知道还有“斡旋受贿”的说法。令人啼笑皆非的“三个不知道”,或许是假借谎言来掩盖自己贪腐的嘴脸,或许是懂法不透之时表现出的侥幸心理,是否在提醒着官员多抽时间补一补法律课?是否在直指个别地方干部法制教育的软肋?

  毫无疑问,法制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自1986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工作已经走过23年头!近年来,随着法制教育不断深入,各级官员的法制观念有所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有所提高,学习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自觉性有了大幅度迈进,可谓进入了一个崭新历程。

  然而,依然有厅级高官“三个不知道”,实在让人费解,令人深思。可见,法制教育任重道远,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追求入脑入心,个别官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待提高,个别地方的法制教育有待加强。这样,还会出现野蛮拆迁时“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狂妄叫嚣,还会出现假虎照、“躲猫猫”、邓玉娇事件等一系列荒唐闹剧?

  为此,加强对官员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一方面,各级官员通过法制讲座、培训、专题学习等各种形式,带头学法知法,严格依法办事,把法制教育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过程,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各种阵地的建设,比如党校、行政学院把法制宣传课列为党员干部教育的必修课,成为选拔、提拔的必备条件。我们欣慰地看到,许多地区已经把法制知识考试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程序。还有,如果说官员不知法,有“冤枉”官员之嫌,其实很多官员懂法、知法,关键在于如何推进制度建设,促进官员事事守法、时时守法、处处守法,正如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只要官员把法当法,我国的法治建设一定会赢来真正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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