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腐败“甜头”必吃人生“苦头”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河南省通许县练城乡李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徐好军,收取群众送来的危房改造“感谢费”,“连连得手”尝到“甜头”后,愈发变本加厉“思想走邪”,从“被动接受”向“直接克扣”转变,累计侵吞危房改造资金1.99万元,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几年,国家拨付大量扶贫资金财物投入到脱贫攻坚一线,各种惠农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涌入,让不少村干部在扶贫资金上动起了“歪脑筋”,从近年查办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看,挪用贪污、盘剥克扣、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如山东省青州市王府街道东刘井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延玉贪污低保、五保金9.02万元;青海省班玛县江日堂乡阿什羌村党支部原书记查布达侵占村民危房补助款2.18万元;湖南长沙望城区茶亭镇望群村原支委委员、村主任王新收受危房改造户“好处费”5千元等等。
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小贪小占看似不起眼,但危害不可小觑。即使钱数再小,也改变不了腐败的本质。脱贫攻坚重要性不言而喻,再多资金也经不起村干部“蚕食”,再多诚意也经不起村干部透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微腐败”并不是“微”问题,而是“危”问题。那些严重的腐败问题往往是从看似不起眼的“微腐败”开始的,尝到过腐败的甜头,养大了贪欲的胃口,就容易一发不可收拾,久之必然酿成“小官巨贪”的大腐败。
凡事皆有因果,扶贫贪腐乱象的背后,也有深层次原因。一是村级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也是涉贫资金的“集结地”,绝大多数扶贫资金都要从村干部手中过。有权就任性,挂在墙上的监管更让权欲如脱缰的“疯狗”,随时准备上来咬一口。二是认为无非是点“渣渣钱”,与成百上千万元的受贿比起来不值一提。一旦“连连得手”麻痹了思想,尝到“甜头”,扶贫资金与挂在眼前的“唐僧肉”无异,分“一杯羹”既是“举手之劳”的事,“不捞白不捞”,以至在犯罪的泥坑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
“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麻痹侥幸心理仅是贪腐干部的一厢情愿。多行不义必自毙,许多违纪违法者受到惩处,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所以,真正聪明想吃尽人生“甜头”之人,必然都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的人。
今年是全面脱贫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之年。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集中整治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扶贫项目资金发放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在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的同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跟贪占小钱死磕,向讨要好处费亮剑,露头就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铁的纪律解民忧、护民利,让胆敢向扶贫“奶酪”伸“黑手”的党员干部付出沉重代价,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桑植县纪委监委 周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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