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清正家风”吹散“裙带邪风”

6月8日,陕西省委常委班子举行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强调,要远离各种“小圈子”“关系网”,严密防范“围猎”行为,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严防“裙带腐败”“衙内腐败”。(6月9日 中国新闻网)
据报道,在赵正永案件通报中,赫然有“纵容亲属肆意插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等刺眼字样。其妻孙建辉人称“陕西于姐”,赵家的数只“白手套”和代理人都与孙有关联;其女利用赵的职权揽储,获利2000多万元;其弟利用赵的影响力,承揽多处工程,当着外人面与省发改委副主任大谈经济利益;远房亲戚、陕西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原主任胡传祥依附于赵,贪腐上亿。在赵正永的权杖“庇佑”之下,妻女、兄弟甚至远房亲戚齐“提篮子”共“打牌子”,赵氏家族俨然成为“裙带腐败”和“衙内腐败”的代名词。
在古代,“裙带”一词,原指女子束裙裳的一根带子,后引申为因血亲、姻亲和密友关系而获得政治经济利益及对效忠者、追随者给予特殊庇护、提拔和奖赏。唐玄宗李隆基时期,杨国忠攀附其妹杨贵妃的“裙带关系”位至相国,便是“裙带关系”上位的典型。而所谓“衙内腐败”,即指一些领导干部通过让子女经商办企业,再利用自身职权影响力,帮助子女大肆捞钱,实现“权力变现”。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纵容儿子程慕阳非法经商,江西省检察院原检察长丁鑫发利用职权为儿子开办公司牟利,诸如此类,“贪腐父子兵”成为“衙内腐败”的负面注脚。
事实上,古圣先贤向来重视家风建设,用好“家风”驱“歪风”、涤“邪风”,严防“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的例子并不鲜见。晋代四大盛门“王谢袁萧”之首,培养出了以王导、王羲之等人为代表的35个宰相、36个皇后和36个驸马以及186位文人名仕的琅琊王氏家训有言:“临财莫过乎让”。北宋名臣包拯在《包拯家训》训诫后代:“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明神宗时礼部尚书沈鲤在书信里要求家人子弟:“衣服勿太华美,器用宁可或缺。不张气焰,不过享用,不作威福”。
然而,现实中,“裙带腐败”“衙内腐败”现象仍屡见报端,究其原因,根子上还是源于党员干部家规不立、家教不严、家风不正。个别党员干部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驱使下,对配偶、子女、兄弟及特定关系人“提篮子”捞钱,“打牌子”撞骗,“扯旗子”谋利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姑息纵容、迁就默许甚至利益均沾等“绥靖政策”作祟之下,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的妻子张慧清,从一名招待所服务员升为云南电网公司党组书记,却“讲话跑题,口误百出,个人素质饱受诟病”,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的妻子曲松枝,六年时间即从医院普通工作人员“火箭提拔”为成都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一幕幕“前门做官,后门收钱”“台前谈廉,台后谈钱”“老子台前压阵,妻与子幕后晋升”的“裙带”“衙内”腐败闹剧不断上演,正是家庭萧蔷之内起“邪风”,吹歪了干部“党风”的必然结果。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裙带腐败”“衙内腐败”是“政治毒瘤”,严重侵蚀党的政治肌体,抹黑党和政府形象;是“道德毒瘤”,催生“走后门”“接天线”“攀亲戚”等社会歪风邪气;更是“社会毒瘤”,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党员干部,在从政之路上,还须注重营造清正廉洁的淳朴家风,当好家风“守门员”,严防刮“裙带歪风”起“衙内邪风”致“后院失火”。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外”的教育管理,定期家访,鼓励家属多用“婆婆嘴”,常吹“廉政风”,用家风的“绳线”牵住权力的“风筝”。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将“裙带”“衙内”作为利益输送带,大搞权力变现者“挖窝提串”,让抱团搞“裙带腐败”“衙内腐败”者“集体翻车”。
“裙带”粘带带必断,“衙内”利亲亲必翻。作为新时代新格局新形势下的党员干部,唯有严防“裙带”,严教“衙内”,涵养“自身作风”,涤荡“清正家风”,驱散“裙带邪风”,肃正“衙内歪风”,方能政治“不中风”,行为“不漏风”,廉洁用权“送春风”。(津市市纪委监委 杨琦)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