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贪不算腐败”如此错误观念岂能不“溃堤”

“我犯了大错,给党组织抹黑了!归根结底还是自己利益熏心,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不久前,广西纪检监察网刊发了题为《五年受贿91次,小小安监站长上演“蚂蚁搬家式”腐败》的文章,对南宁市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莫神鉴受贿问题进行了剖析。(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正所谓“廉洁吃亏一阵子,自律安全一辈子;贪婪侥幸一阵子,坐牢后悔一辈子。”而世上原本就没有什么“后悔药”,要想不吃“后悔药”,就要牢记“不腐不悔”。遗憾的是,莫神鉴在“酿成千古恨”后,才想起来吃这一颗永远“吃不完的后悔药”,还有什么用呢?
后悔为什么总是姗姗来迟?经验表明,任何一个党员干部堕落成为贪官,都有一个演变的过程,自我失控,腐败必生。正如莫神鉴一开始,面对在吃喝宴请中一些老板的阿谀奉承,甚至暗示给他“好处费”,让他在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时候“放一马”的人,还能坚守底线,可是,渐渐地看着这些低头哈腰求自己办事的老板,居然出入有豪车,住洋房别墅,而自己的家庭却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他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在扭曲失衡的心态下,理想信念开始动摇,进而丢盔弃甲。
“一步走错,步步错。” 在干部队伍中,有少数党员干部和莫神鉴一样,都有一种极其错误观念,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一次就一千几百块,没人知道也没人会查我这种小人物。”正是因为抱有‘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莫神鉴在扭曲的价值观和日益膨胀的贪欲驱使下,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地把收“红包”当成了自己理所应得的报酬,心安理得地接受一次又一次的贿赂,在短短5年之内,竟高达91次,共计24.04万元人民币,其中,收受最少的一次仅三四百元,如此贪得无厌,令人瞠目结舌。
“大老虎离我们太远,眼前苍蝇每天扑脸”。对于不少基层群众来说,相比于远处的“大老虎”受到了惩处,他们更在意那些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小苍蝇”。尽管他们每次收取钱的数目似乎确实不大,但他们的行为,真真切切地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了群众的获得感,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可见,“蚁贪”的危害并不亚于“巨虎”“硕鼠”。
常言道,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人一旦钻进钱眼里、被贪欲蒙蔽了心智,就像在自己脖子上缠紧一道道绳索,就会干出一些如飞蛾扑火般的不智之举。遏制“蚁贪”、防止“搬家”,最根本的方法是做到权力透明公开,让“蚂蚁爬行”在阳光下。权力来源于群众,也应回归到群众中去,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同时,对“蚁贪”要“零容忍”,既做到发现问题一律核查,核查处理一律从快,查处问题一律从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警示震慑,让“小官”们产生畏惧,不敢贪腐;又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至“最后一公里”。通过一视同仁的“失责必问”,让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切实种好“责任田”,再不能当“甩手掌柜”。(津市市委巡察办 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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