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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档案“整容”只会越整越错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0-07-02 17:06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6.29 中央纪委 国家监委网站)

  山东聊城接连曝出两起国家教育考试中的“冒名顶替”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从曾经轰动全国的罗彩霞、王娜娜,到“五假干部”卢恩光“一路造假一路高升”直达副部职位,到近期的往届生仝卓改为应届生,再到如今的陈春秀、王丽丽,干部档案“造假整容”的案例屡屡被曝光,这一幕多多少少让人耳熟能详。

  近年来,党员干部档案“造假”案例不在少数,从这些案例来看,不少干部为了档案“美观”,一味认为“年龄越小、工龄越早、学历越高、提拔越快”,老早就将档案“整容”的想法落在“三龄两历一身份”上,入党材料造假、年龄随意改、履历凭空造、处分一笔销、职级自己定等等,都是变着戏法给自己档案“整容”,年龄和学历造假更是干部档案造假的“重灾区”。

  这些党员干部敢在干部档案上做文章、动手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归根结底缘于一个“利”字,利益熏心、急于走捷径的错误心态导致误入歧途。在他们眼中,“造假”行为只不过是清除升迁之路的小小阻碍,真假与否并不重要,只要能蒙混过关“不露馅”,真真假假无从查起。可殊不知,这种“掩耳盗铃”对档案“造假”,谋取一己私利行为,说到底就是对党的不忠诚、不老实,谋得了一时谋不了一世,终将逃不过被戳穿、受处分的下场。

  “法者,治之端也。”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就专门把“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行为纳入惩戒范畴,根据该法第29条规定,公职人员造假个人档案,轻则记过或者记大过,重则降级或者撤职,不折不扣地把对造假个人档案不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落到实处,由此可见国家对公职人员造假本人档案态度十分严肃。

  如何破解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难题?首先要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第一道关卡”,进一步公开信息,把干部档案履历“晒”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监督,让造假者的猫腻无处可藏。其次,要加大监督和“造假”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原则,对“异常提拔”的干部要重点监控,对档案有涂改造假、干部不如实填报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忌让“小错”滚成“大错”、“小毛病”发展为“大祸害”。同时党员干部也要知敬畏明底线,勤扫“思想灰尘”、常敲“律己警钟”,切忌在急功近利的“造假”行为中丧失党性、越过红线。

  “欺人亦是自欺,此又是自欺之甚者。”党员干部与其在档案造假上自欺欺人,不如在干事创业上大展拳脚,严守纪律、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坚决同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作斗争。切莫跟组织耍小聪明、玩新花样,否则那些沾沾自喜的档案只会“越整越错”,人生也将满盘皆输。(江永县纪委监委  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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