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把关岂能“一签了之”

“如果我当时认真一点,哪怕对那三份虚假协议多过问几句,或到实地看一看,核实一下,案件就不会发生。”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信访局原局长杨志伟在悔过书中悔不当初。2019年10月30日,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杨志伟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四级调研员确定职级待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7月14日)
众所周知,审核把关是监督制约日常工作的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程序,其初衷在于精准落实政策、制度,严格执行程序、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审核”即审查、核实,是带着质疑的目光挑毛病,看看是否符合条件。“把关”是对“审核”的认定,条件符合的予以过“关”,条件不符的坚决拒之“关”外。
从严审核把关,不仅关系到整个工作落实的好坏,还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传送带”,更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显示器”。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人却把“审核把关流程”当作“例行签名流程”,文件表格一来,大笔一挥,相关材料便畅通一路。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信访局原局长杨志伟便是如此。作为分管领导,他本应对材料做最后的审核把关,然而他却因赶进度,对相关材料看都没看、审都没审,对同一房屋重复补偿三次、补偿对象非本地拆迁户等明显问题毫无察觉,随手就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同意补偿。如此麻痹大意,流于形式,最终不仅给国家公共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也将党纪处分背上了身。
有道是: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领导干部在体制内处于关键位置,审核材料,签字把关,就是为严格监督检查筑起一道“安全闸门”。一旦审核变成简简单单走程序、认认真真做样子,把关便会沦为一句空话,党和国家一些好的政策与措施,也会在正常履职中大打折扣。久而久之,不仅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还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杨志伟之案的查处当给我们以警醒:审核把关绝非“一签了之”,责任落实也不可“泛泛而谈”,越往后,问责制度的笼子只会越扎越紧,失职失责的查处也只会越抓越严。因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引以为戒,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把《问责条例》作为“紧箍咒”,真念常念、深学细研,并在审核把关时认真考量、谨慎对待,实事求是,用好权、履好职,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积极履职、精准发力,紧盯作风积弊,用好问责利器,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例行签名”“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强化警示震慑,为落实党的好政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名字一签,责任上肩。广大领导干部务必谨记:审核把关签字,签下的是责任,决不能“走过场”“一签了之”。否则,失了职,违了纪,食恶果的终将是自己。(祁阳县纪委监委 陈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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