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守戒律贵在“摆进去”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6-27 00: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为规范全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湖南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下称《十条戒律》),《十条戒律》一经出台,便在全省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

  《十条戒律》以十不准的形式规范全省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如“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定的信息”“不准制造、散布谣言特别是政治、人事谣言,杜撰、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不准利用网络红包、转账支付等功能进行权钱交易”等十条具体的措施。可以说《十条戒律》的出台对规范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约束作用。当前,已进入全民网络时代,据国家互联网中心最新数据报道,我国目前网名数量达到9.0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64.5%,QQ、微信、抖音等社交软件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在这个人人都是“自媒体”“麦克风”的网络信息时代,如何规范网民尤其是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是构建风清气正网络文明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辨别能力不够,法纪意识薄弱,时有在网络上散布发布一些不良言论。有的发表有悖党和国家形象和政策方针的负面言论;有的为了所谓的“面子”,在网络上散布所谓的内部消息、小道消息,以此证明自己的“消息灵通”“有能量”,在亲戚朋友面前有面子;更有甚者,一些党员干部利用网络支付软件大搞权钱交易,行贿索贿,进行“暗箱操作”,搞“小圈子”“小山头”,凡此种种不良网络行为与构建风清气正的网络政治生态相悖,严重损害了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文明的建设,曾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什么形式的媒体,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依法加强新媒体管理,使我们的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可以说,湖南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十条戒律》正是适应全民网络普及新常态、推动“网上网下”一体治理,严防网络成为“法外之地”,营造风清气正网络政治生态的有力举措。对于全省党员干部来说,《十条戒律》是必须遵守的纪律红线,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关键要主动对标对表,把自己“摆进去” 。一方面,要把思想“摆进去”,深刻认识不良网络行为的危害,从内心深处遵从《十条戒律》,把规范个人网络行为作为政治素养的重要体现,提高网络行为的辨别力,不做随波逐流、不辨是非的“浮萍”“墙头草”;另一方面,要把行为“摆进去”,党员干部绝不能搞口上遵从、行为越轨的 “两面派” “伪君子”,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不良的网络行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及时主动发声,让负面谣言成为“无处安放的灵魂”。同时,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还要把职责“摆进去”,保守岗位秘密,绝不把法纪所规定的工作秘密作为“炫耀”的资本,时刻把纪律意识、安全意识记在心中,严守工作秘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还应加强执纪问责,强化对不良网络行为的监督执纪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让《十条戒律》生威“带电”。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的出台为规范全省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划出了“红线”,全省党员干部一定要带头执行、带头摆进去,知行合一,推动网络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湖南省纪委监委   周瑾)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