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当谨记网络非“法外之地”

7月24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就规范我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制定“十条戒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
“十条戒律”严格规范了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明确了网络行为中的“红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方式已发生重大改变,学习、工作及娱乐等日常均离不开互联网,网络便利了党员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够更好的宣传中央、省市的重大改革及精神面貌,使行政公开化,监督透明化,密切了党员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然而,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利用网络匿名将其当做“法外之地”,做出了有损国家、党和政府形象的不良行为。
党员干部是群众的带头人,一言一行无不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代表着组织在群众的形象,影响着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要以身作则,行止有矩,在构建良好网络生态环境中做好表率作用。
要严格做好网络监管,杜绝一切虚假消息与不实言论。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干部所发布的虚假信息或不实言论将引起民众恐慌,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在海内外的形象。网络是开放的空间,维持好党员形象,拥护党的领导,不信谣,不传谣,保守秘密,是党员的基本操守。
“十条戒律”犹如紧箍咒,划出了不能逾越的底线、红线。“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纵观现在的贪腐违法犯罪案例,其中不乏部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倒在了微信红包等权钱交易上,权钱交易是腐败的第一步,微信红包或转账支付看似隐蔽,殊不知,腐败再隐蔽也会有痕迹,“伸手必被捉”不仅是常识,更是铁律。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时刻保持清醒、明辨是非,身在其位、应当其事,严守底线、抵御诱惑,始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网络非法外之地,党员干部当谨言慎行。遵守“十条戒律”,在安全应用网络的同时也要自我规范言行,切勿在网络的虚拟中迷失。“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想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必须练就铁一般的担当意志,充分发挥“顶梁柱”作用,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才能彰显党员本色。(长沙县纪委监委 许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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