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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正名 让实干有为者“有位”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0-07-29 16: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益阳桃江县通报了2起关于扶贫领域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前不久,桃江县2名乡镇干部先后分别被人举报利用职权为亲属办理多项补助和贪污群众15000元危房改造资金。经调查,发现此两项举报皆属不实,桃江县纪委监委随后分别对案件作了通报说明,及时为被举报人进行了澄清正名,还了他们清白。

  当前,各网络媒体对此类现象的新闻报道俯拾皆是,越来越多坚持原则、实干有为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这充分表明曾饱受基层干部调侃的“花上八毛钱,折腾你一年”的不良状况正日益改善,各级党组织保护干部的态度日益鲜明、行动也愈加坚定。坚持事业至上,明确干部优劣标准,亮明选人用人标尺,以担当带担当、以作为促作为,各级部门干事创业正呈现出“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吃香’”的新气象、新常态。

  为官避事生平耻。现在,有些干部明哲保身思想严重,遵循“少做少错、多做多错”的“为官之道”,宁可不干事,只求不出事。而那些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干部,却往往因为触碰了某些人的“奶酪”频频遭受打击和排挤。加上举报成本较低,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为达个人目的,肆意捏造“情况反映”,常打着“信访举报”的幌子,对勤政务实的干部“泼脏水”,向上级“告黑状”,在背后“捅刀子”。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一告事就“黄”现象,遇到举报就先把“问题干部”“放一放” ,这不仅极大地挫伤了干部的个人自尊心,磨灭他们的工作热情,也助长了诬告者的淫威,损害了地方政治生态。

  祛邪必须扶正,激浊方能扬清。去年6月,中共湖南省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给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发出了“信号弹”,送来了“定心丸”。《办法》明确规定了容错纠错“四原则”,即支持实干、激励创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问责、严守底线;有错必纠、容纠并举。根据《办法》,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问题反映不实或查无实据的,通过谈话、会议、通报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对恶意中伤者要严肃追责,让诬告陷害者付出代价,以儆效尤。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需要大批敢闯敢试、埋头苦干、无私忘我的担当者、奋进者、建设者。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宽容他们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可谓“正当其时”。只有向诬告陷害者“亮剑”,为苦干实干者“撑腰”,让有为者“有位”,敢于担当才会蔚然成风。

  当然,“身正还需影子直”,广大党员干部只有脚踏实地做事、拍着胸脯做人、持续提升本领,方能胜任其位、不负其位,才能在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中站得更正、行得更稳、走得更远。(驻益阳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谭雪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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