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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小事”不容小视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0-10-20 18: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文称,这个“十一”前后,有好几个干部因为“家里小事”,被通报:重庆市长寿区双龙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袁兴明,违规操办家人生日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0.89万元;厦门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潘子万,私自驾驶公司的公车接送家人办私事;还有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语发的儿子去年考上大学,有干部专门到他家,给他儿子送了1000元的红包……(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乍看通报,或许有人会为他们叫屈: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人情交往”和“七情六欲”。不过是用公车接送下家人,儿女有好事收几个红包……都是一些“家里小事”,有必要“上纲上线”的处分和通报吗?当然有必要,因为领导干部的家风连着党风政风,从来不是一己私事、小事。现实生活中,栽在这上头的大有人在。比如杨语发,在“人情往来”的借口下,左一个红包、右一个红包,最后收了585人送的30多万升学礼金,这还能说是“家里小事”么?还有一些心机深沉的商人老板,专门从领导干部“家里小事”下手,搞的都是“大围猎”。比如为了打动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张令平,有个商人老板不仅在其父亲生病住院期间,端茶送饭、陪床聊天,还每天背着他母亲晒太阳,这样的“家里小事”终于打动了张令平,老板拿下政府主导的一个个项目也就“顺理成章”了。

  家风就像一堵墙,是党员干部面对诱惑最近身的一道防线。这堵墙要是被攻破了,哪怕露出个小漏洞,透进来的腐败之风都可能把党员干部乃至他们的全家刮倒。如此看来,领导干部的“家里小事”绝不能小视。习近平总书记也曾多次告诫,对“家里那点事”,要“留留神,防微杜渐”。党的十八大以来,无数落马官员的忏悔录也无印证这一点:家风不正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毕竟人都有弱点,而家人则是大多数人最脆弱的部分,很容易被一个“红包”、一点“小忙”、一位亲人而“拉下水”。身为领导干部,如果管不好自己家里的那点小事,也就很难在各种“围猎”拉拢中独善其身。

  小节不守,大节必失。这也是通报的意义所在,如果在问题发现之初,组织就及时站出来“咬耳扯袖”警告批评,则很可能令一时糊涂的干部从“温水煮青蛙”中清醒,毕竟今天因为家里一点“小问题”被通报,总好过明天因为更严重的事情毁了自己,害了家人。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重视“家里小事”,将家风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仅要廉洁修身,时刻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在诱惑面前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还要廉洁齐家,注重家教、家风建设,筑牢防腐拒变的“家庭防线”,平日多“狠狠心”,对家人要求严格一点,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避免让“家里小事”成为贪腐导火索,一步踏错终生悔恨。(桑植县纪委监委   周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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