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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触网”勿“触线”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0-10-22 09:4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定西市安定区陈某、姜某二人在未见到官方疫情通报的情况下,在微信群分别传发“安定某宾馆发现2名患者,整个宾馆都被隔离”、“有武汉来的车,省高速全部封闭...隔离了72人...”谣言,导致该两条谣言被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二人因编造、传播疫情谣言依法进行了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文明的建设,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什么形式的媒体,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更不是‘党纪飞地’”。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应该在网络社会中做到“正己”,树立“标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就在今年7月份,湖南省纪委监委出台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十条戒律”,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出了清清楚楚的“红线”,戴上了实实在在的“紧箍咒”,对净化网络环境、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而言,十分必要。

  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首先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行为、意识形态的重要指导精神,严格按要求规范网络言行,在纷繁复杂的网络活动中积累常识、判断是非、引领风尚,把规范个人网络行为作为政治素养的重要体现,提高网络行为的辨别力,不做随波逐流的“墙头草”。

  其次要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不让规范网络行为成为口号,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党的思想、政策、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在网络活动中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及时科普辟谣和传播正确的网络观、价值观,宣传正能量、主旋律,以点带面带头营造出清爽干净、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对于不良的网络行为,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最后要加大对不良网络行为的监管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处理,对党员干部的不良网络行为,要及时进行通报,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良网络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让制度长出锋利的牙齿,倒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规范网络行为,做到“触网”不“触线”。

  网络非法外之地。党员干部要文明上网、规范上网、完全上网,做到明是非、辨真假,方能在万物互联的新时代中,保持共产党人的先锋本色。(湖南省肿瘤医院纪检监察室 李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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