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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小节”不可小觑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0-12-02 11:0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原法规科负责人、一级科员陈志毅,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构成职务违法,被予以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2020年11月27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陈志毅作为一名法学专业毕业的年轻干部,依靠扎实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集美区城管局法规科工作期间,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从普通工作人员晋升到法规科助理到履行法规科负责人职责。陈志毅的仕途可以说是一帆风顺,但他却迷失在贪欲中,从收受烟酒礼物和土鸡蛋、土鸡鸭等土特产发展到收受现金,逐步沦为周边商人“围猎”的对象,渐渐模糊了朋友帮忙和以权谋私的界限,利用职务便利拖延或退件其“朋友”所涉案件,甚至泄露举报人信息。

  对于自己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陈志毅还辩解到“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尽量帮忙关照朋友”,实则是为了一己私利,践踏原则,公权私用,丧失底线,将党的工作纪律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守则抛之脑后,严重损害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更侵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

  陈志毅错误地将作风问题视为“小节”,一步步陷入贪欲泥潭,说到底还是自身禁不住诱惑,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在“小事小节”上疏于防范,放松警惕,认为吃别人一顿饭,拿别人一包烟,喝别人一瓶酒都是“小事小节”。殊不知,许多违纪违法党员干部都是在“小事”上不注意,“小节”上不检点,最终发生质变,加速催化腐化堕落,堕入腐败的深渊。

  党员干部作风状态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习近平总书记曾说:“干部要想行得端、走得正,就必须涵养道德操守,明礼诚信,怀德自重,保持严肃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特别是要增强自制力,做到慎独慎微。”党员干部要慎独慎微,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从一点一滴中自觉完善自己。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常以“小事小节”为镜叩问内心、检视自身,自觉讲纪律,守法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还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扎紧制度藩篱,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规范用权者畅通无阻,让滥用权力者寸步难行。(湘潭县排头乡纪委  马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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