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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监守自盗”终将被反噬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0-12-17 11: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涉嫌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宣判,其获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一审判决书显示,张家慧非法收受37人财物后,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或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行贿方观点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行贿人数之多、数额之大、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像张家慧这样身居政法高位却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并非个例,2020年10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原局长(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肖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还有此前落马的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这些长期和法律打交道的人,难道不懂法也不知纪?不是不懂,而是在个人私欲驱使下忘记了党的宗旨,放松了道德修养,淡漠了法制观念,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最终身败名裂。

  位居高位,本应该贯彻党的理念,用好手中的“法杖”约束官员、为人民谋福祉,可最后连自己也步入深渊,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给法治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何其可笑。一些干部长期在政法系统内任职,以工作关系为纽带,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结成圈子,相互借力,相互依托,环环相扣,逐渐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向张家慧行贿的37人中,18名均为律师,就恰好印证了这一点。

  法律是社会公平的底线,执法者犯法其影响恶劣,危害巨大,尽管是少数,却为整个政法系统埋下了许多不稳定因素。要让执法者不仅仅是法律的执行者,而是成为法律的忠实守护者,笔者认为关键在于自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来说,加强自律关键是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能否做到慎独慎微,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以修身、严以用权,特别是对于政法工作者而言,万万不能在执法的优越感中逐渐迷失自己,要始终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此外,监管部门也要敲响警钟,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毫不留情地打破其中不正当的利益链,方能保证政法队伍的清正廉洁。

  执法者犯法,是守护底线者对底线的洞穿,令人错愕。但国家对执法犯法者零容忍的决心和力度是有目共睹的,不会遮丑更不会护短,执法者若监守自盗,也绝不会成为漏网之鱼,反而会被最熟悉的法律所反噬,自食恶果。(桂东县纪委县监委  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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