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主动投案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2020年12月8日,中国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这样一则消息,1月至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199名党员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207人主动交代问题。问题干部纷纷选择主动投案,既反映了当前中央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叠加效应已经显现;又反映了我党一贯坚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所释放的巨大感召力。当前,主动投案正效应正在形成。
犯了错误的同志,是主动找组织交代,还是组织找上门,是一个关乎自身命运走向的紧迫话题。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主基调,整合巡视、派驻、党内、群众、舆论等多方监督力量,高举反腐利剑、织密监督天网、明晰纪法红线,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态势已经形成。从“天网行动”的雷霆出击到纪委、监察、审计等多部门联合向腐败“亮剑”;从掀起集中学习警示教育、廉政教育风潮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全国开展,无不反映顺应时代发展的反腐攻坚战已全方位打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反腐理念已深入人心,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正有力推进。正如长沙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洪波在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坦陈自己投案的原因时表示:“现在反腐败如此高压态势,主动投案是我唯一正确的出路”。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历来是我们党对待犯错误的同志的一贯方针,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今年7月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也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会在查清问题后实事求是给予宽大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也会依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减轻处罚的建议。当前,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的标本兼治下,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主动投案正从“现象”变为“常态”,从近年主动投案的中管“大老虎”艾文礼、王铁、秦光荣、刘士余、王立科等案例中可以看出,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已日益深刻认识到,抛弃侥幸心理,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真诚认错悔错,才是实现自我救赎的唯一正确出路。
积极放大主动投案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把“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原则贯彻办案始终,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审核处理案件时辨明“为公”还是“为私”、“无心”还是“有意”、“无禁”还是“严禁”,用准用好“四种形态”,精准执纪;要贯通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对问题干部不抛弃、不放弃,既讲依规依纪依法,又讲思想政治工作;既讲原则性、坚定性、除恶务本,又讲政策性、精准性、树德务滋,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唤醒问题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鼓励问题干部主动来、如实说、彻底退,帮助其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永远没有休止符。在当前反腐高压态势下,在党和人民的监督下,犯错误党员干部唯一正确的出路,就是认清形势,摒弃侥幸心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交代清楚问题,争取宽大处理,这才是为自己的余生开启光明之路的明智之举。(蓝山县纪委监委 彭静)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