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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工程招投标“猫腻”必须动真格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0-12-30 14: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督查发现沅江市公交总站‘规划建筑和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未签订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无劳务分包资质;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变更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日志记录安全员未签字等问题……”日前,针对益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益阳市住建局对沅江市住建局下发执法建议书。收到建议书后,沅江市住建局立即整改。益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住建局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执法建议书26份,2条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县(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根据湖南省委、省纪委和益阳市委的决策部署,自6月16日,益阳市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益阳市纪委监委将标前监管、评标专家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加大对住建、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力度,选取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动真碰硬强烈信号。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突出。比如,应招标不招标、围标串标、拆分项目规避招标、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等。这些突出问题为工程建设埋下安全隐患,挑战公平正义市场环境,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像益阳市纪委监委一样,开展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是人心所向,反腐所需,势在必行。

  整治工程招投标“猫腻”,必须“动真格求实效”。工程建设项目相关部门要围绕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互联网+交易服务等,加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预防违法犯罪职能,向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建设企业等大力宣传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犯罪后果,做到警钟长鸣。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鼓励群众对招投标违规操作行为进行举报。另外,要强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程留痕,向社会公众公开,强化事前、事中、事后阳光监督,严格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违法行为惩戒力度,规范市场主体从业行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腐败分子严惩不贷,强化震慑。此外,还要做到“集中治”与“长久治”相结合,净化社会风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曹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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