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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岂能成为隐形“四风”的“遮羞布”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1-07 16:4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虚开发票套取公款透视》一文,对一些地方单位和国有企业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用于冲抵接待费用问题进行了曝光。(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明明没有实际支出,却通过与商家店面合作串通,虚开食品、办公用品等种类的发票套取公款,将一次次超标准的公务接待“洗白”。套取“花样”不断翻新,发票名目也各式各样,公家账户的钱一度变成了个别领导干部的私人“提款机”,实在让人唏嘘。无中生有、添油加醋甚至以假乱真,这些神不知鬼不觉的伎俩,手段既隐蔽又无耻,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正之风,给“一桌餐”、私车公养、违规超标准公款接待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提供了“后勤保障”,无形之中也成了这些违纪行为的“遮羞布”。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面上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却死灰复燃,躲进了“青纱帐”,穿上了“隐身衣”,腐蚀着极个别信念不坚定的党员干部。对于一些不能出账或不好出账的“项目”,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就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殊不知,单位财政预算资金原本就有自己的用途,党纪条规也对一些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作出了明令禁止的规定。有的党员干部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偷梁换柱”突破底线,绞尽脑汁揩公款的“油”,理应受到惩处。

  南宋诗人周紫芝曾在《竹坡诗话》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李姓家族有一个人为官清廉,从来不占公家的便宜。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因为在他看来,公与私之间不能越雷池半步。古人注重“公为上”,不与私混为一谈,公私如果不分就是罪大恶极,这为我们正确处理公务提供了范本。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带头在公款使用上守纪律。如果整天思考的是如何从公款中套取一顿饭钱,用不正当的手段欺骗组织谋取蝇头小利,那还谈什么干事创业,谈什么为群众服务,谈什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守土有责要求领导干部首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不要让乌烟瘴气的不法行为影响机关单位的形象;守土尽责就是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从严要求下级党员干部严格守纪,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对照规章制度完善报销审核机制,坚决堵住虚开发票的漏洞,不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手段再高明、花样再翻新,只要违了纪,就逃不过监督的“火眼金睛”。在此奉劝那些蠢蠢欲动的极个别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桃源县纪委监委   沈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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