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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走心” 群众才能“放心”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1-15 10: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典型问题。从化区太平镇格塘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锦明等人威胁其他参选人破坏选举秩序,黄埔区云埔街火村社区赵溪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吴显桂拉票贿选,白云区棠景街棠溪经济联合社原副董事长梁业潮干扰换届选举,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2020.12.28)

  村支“两委”换届,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基层民生福祉、事关改革发展大局,是基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要事。但是每到换届之时,总是有少数党员干部心怀鬼胎,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甚至把村里的大小事务当成自己的“私人领地”和“独立王国”,一到关键时候就不惜铤而走险,肆意在自己的圈子范围内“活动”起来。

  从近年各地通报的案件来看,“村官”违纪案件屡见不鲜。有的党员干部大肆杜撰、传播虚假换届信息,混淆视听;有的村干部贪恋权力,迟迟不愿退位让贤,甚至通过家族势力或是黑恶势力来影响村干部的选举;有的大行拉票贿选之风;还有的通过拿走选票箱、伪造选票等卑劣手段,干扰换届选举。这些想凭借着“关系票”“家族票”“地域票”等“上位”的村干部,严重破坏了基层选举的民主性和公平性,既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又滋生了当地换届选举不良风气。稍有不慎,一旦让这样的村干部上任或连任,很容易引发纠纷,成为群众唾弃的对象。

  俗话说得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支“两委”换届是村里的“头等大事”,也是急事难事。换届选举倘若选得不好,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下降,党群干群关系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村里工作难以有序开展,县区和乡镇的工作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陷于被动。因此,村支“两委”换届要多多“走心”“上心”,盯紧盯牢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坚持程序不减、环节不漏、标准不降,切实让“头等大事”变为建强基层组织、造福农民群众的“大实事”“大好事”。

  首先,选出政治素质过硬的“领头雁”,无疑是打通基层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善于挑选优秀农民工、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致富能手、专业社工人才等群体中的优秀人才,让换届选举真正“选对人”,勇于敢于“挑大梁”,坚决防止村干部“带病提名”“带病当选”,发挥出“选好一人、带动一片、造福一方”的作用。其次,要把上级党委指导、纪委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贯穿全过程,用好电话、信访、网络、邮箱“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坚持换届开展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对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坚持“零容忍”态度,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如此“走心”,才能使基层稳定、群众放心。(江永县纪委监委   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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