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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酒浊之气”腐了“清风正气”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1-26 10: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嘉禾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酒驾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嘉禾县广发镇大村村党支部书记李湘柱于2019年1月11日、2019年9月23日先后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被处以罚款、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1月,李湘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三湘风纪网)

  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既是为自己的安全着想,也是对他人的生命负责。普通民众尚能自觉遵守,然而通报中嘉禾县的6名党员干部,他们非但不带头执行禁酒和禁止酒驾的规矩,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反而以一身“酒浊之气”腐坏新时代从严治党的“清风正气”,尤其是嘉禾县广发镇大村村党支部书记李湘柱,在被查处了一次之后仍不知悔改,时隔半年再犯,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于党纪不容,于国法不容,最终6人均受到处分,实乃咎由自取。

  有道是“饮酒一分醉,开车万分险!”酒驾、醉驾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数万起,数以万计的家庭因为交通事故而支离破碎。另有数据统计,近年来,全国因酒后驾车而导致的死亡人数平均每年以7.3%的速度增长,危害巨大。可见,以身犯险、以身试法,结果往往是触目惊心。

  党纪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作出严厉规定,醉驾正式入刑......近年来,对于酒驾醉驾,党纪国法不可谓不严明,查处问题不可谓不严厉。但在此高压态势下,为何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明知故犯?说到底还是他们的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在作祟。个别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运气好,不会被抓到,即便被查到了,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摆平”这件事。这体现了他们日常作风的骄横和对党纪国法的漠视。同时,这种现象背后,还可能隐藏着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

  事实证明,党员身份不是护身符,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不会被“照顾”,反而会受到更严肃的处理。此次通报中的6名党员干部就是最好的例证。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在党纪国法面前,所有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任何所谓“特权”也没有容身之处。眼下,年关将至,各种饭局、酒局也将接踵而来,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要想平平安安、清清爽爽过节,就应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千万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放宽了言行,腐蚀了党内的“清风正气”。(祁阳   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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