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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清明更“清明”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4-02 15:0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清明节将至,近日,永州市新田县下发《关于清明期间“十不准”的通告》,提醒大家注意疫情防控,不聚集、不聚餐,倡导绿色祭扫、鲜花祭扫、无烟祭扫,以实际行动和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引领时代文明新风……(来源:新田发布)

  春和景明,清明将至。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时节祭祖扫墓、祭拜先人,既为寄托哀思、追念亲恩,也为敦亲睦族、慎终追远,这已是国人的一种约定俗成。然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少地方的清明节却变了味:有的请风水师看地迁坟、请道士重做道场;有的大肆装修豪华坟墓;更有甚者竟然把烧纸钱变成烧真钞……把坟场当秀场,比谁烧的纸钱多,比谁献的花圈大,比谁的祭扫排场气派,此类行为,严重悖离了清明祭祀之初衷,不仅与文明祭祀、勤俭节约不符,也与保护生态环境之理念相悖,使清明节充满了“浊气”,其衍生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由不得我们不重视。

  时代在进步,清明祭扫也理应移风易俗。思亲莫让烟尘扰,鲜花一束慰英灵。相比于低俗的祭扫活动,在亲人墓前,献上一束花、鞠上一躬;在亲人坟前栽上几棵小树;看看亲人生前留下的影像视频文字等珍贵资料,重温往事亲情,畅谈家风家训……这样的方式更令人耳目一新。通过网上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现代文明的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这样的清明更“清明”,也更有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党员干部作为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理应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努力做到文明祭祀、文明出行,让鲜花寄哀思代替纸灰飞扬,让植树祭扫代替鞭炮喧嚣。党员干部要坚持清明祭祀不使用公车,不动用公款公物,不吃请、不请吃,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营造全社会廉洁清风,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自觉做好清明时节的“清廉人”,带头做好清明时节的“文明人”。

  铁纪护航才能更“清明”。相关部门也要紧盯清明期间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方面问题和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此涵养清风正气。同时,要畅通集信、访、网、电于一体的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让监督的探头推动文明祭扫风。

  先人犹可祭,陋习须革除。清明时节雨纷纷,是“春雨润心”,还是“霉雨变腐”,关键要看党员干部立场是否坚定。党员干部要明白,倡导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改变的是祭扫形式,但是慎终追远、寄托哀思的本质没有变。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引领者,积极响应移风易俗,倡导新风,保护环境,共抗疫情,这样的清明节才会更文明、更安全、更清明。(新田县   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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