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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换届“跑风漏气”就应“零容忍”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4-13 08:39 来源:三湘风纪网

         4月8日,湖南省纪委监委三湘风纪网发布了对违反“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行为一律“零容忍”的消息,同时附上举报方式。其中有,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今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这对“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意义。湖南省发布换届纪律“十个严禁”,目的就是要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确保选好人用对人,意义之大,不言而喻。

  然而,在以往各地换届工作中,“跑风漏气”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比如,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向某,在任职期间,采取“跑风漏气”等手段,将组织上及个人的想法提前透露给一些干部,从中收受好处,并利用职务之便,为34人升官、调动、解决职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1.4万元。向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换届“跑风漏气”,会引发种种猜测,导致干部思想混乱,搅乱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换届风气,使一些干部整天把心思用在找门路、跑关系上,败坏党内选人用人良好环境。这与一些党员干部组织原则性不强,想笼络人心、编织关系网,谋取个人私利紧密相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换届“跑风漏气”就应该“零容忍”。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换届纪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提前“透风”敢于“冒气”党员干部铁腕执纪,严肃问责。同时,党的组织部门还要对党员干部加强学习教育,打好换届纪律“预防针”,增强党性,管住嘴巴,让“跑风漏气”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当然,党员干部更要自觉严守换届纪律底线,保守党的秘密,主动杜绝换届“跑风漏气”行为,不做“歪嘴和尚”念歪经。(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曹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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