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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才是自我救赎的“锦囊秘笈”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6-23 15: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又有1名党员干部主动到怀化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至此,今年怀化共有12名党员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51人主动说明问题。(来源:三湘风纪网)

  对问题干部主动投案现象,公众早已不陌生。党的十九大以来,各地掀起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潮。数据显示,从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共有50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到2019年全国有10357人主动投案,再到2020年1.6万人主动投案,主动投案正从“现象”变为“常态”,呈现出各层级全覆盖、监察对象全覆盖等特点,成为当下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的有力证明。

  “主动投案”何以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翻看近期落马官员的“忏悔录”,我们不难发现,其背后离不开持续高压反腐态势形成的强大震慑,也离不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感召指明的正确出路。一方面,党的十九大以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一系列动真碰硬的举措彰显了我们党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坚定决心,让许多仍怀揣幻想的问题干部逐渐认清形势:与其每天惶惶不可终日,内心煎熬,不如回到相信组织、主动交代的正确道路上来,早点解脱。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做实警示教育,通过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唤起问题干部的初心,通过政策感召和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抓住组织“拉一把”的关怀和挽救机会,主动投案交代问题。

  主动不主动,结果大不同。近期湖南省纪委披露的两起典型案例就很能说明这一点。娄底市委原书记李荐国面对审查调查,不仅不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反而四处打探案情,串供和伪造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最终落得被“双开”的下场。而在洞口县担任9年“一把手”的原县委书记艾方毅卸任2个月后,选择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经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2020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也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因此,只要艾方毅后续能放下思想包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如实交代违纪违法事实,不仅可以争取减轻处分和宽大处理,更能解开自我束缚的枷锁,赢得改过自新的机会。而艾方毅、李荐国两人查处情形的不同,充分释放出“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鲜明信号,坚决兑现了依纪依法执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的郑重承诺。

  迷途知返,犹未晚也。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的叠加效应下,对于已步入歧途的“问题干部”而言,只有摒弃“侥幸心理”“闯关心态”,时刻保持“现在不从宽将来必从严”的清醒,充分把握教育整顿“自查从宽”的“窗口期”,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从轻从宽处理,才是回归人生正道、实现自我救赎的“锦囊秘笈”。(祁阳市纪委监委   陈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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