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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一把手”权力监督的“笼子”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7-02 10: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是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首个专门性文件,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 “一把手”腐败问题呈现高发、多发态势。据统计,2020年,全国查处的县处级及以上一把手5836人;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中管干部,主要问题发生在“一把手”任上的有100多人。特别是我省十八大以来,先后有十多名市委书记和部分县委书记因腐败问题被查落马,有的是同一个县的“一把手”前腐后继,有的“一把手”腐败带出大量窝案串案,其腐败犯罪问题令人触目惊心,令人痛心。

  俗话说:监督老大难。有落马的腐败官员曾发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的感叹,“一把手”监督难,难在监督缺失、监督乏力。“一把手”作为一个地区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集大权于一身,然而,有权就任性,从一些落马的腐败官员贪腐事迹来看,个别“一把手”大搞决策“一言堂”,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项目“一手抓”,有的甚至凌驾于组织之上,为所欲为,独断专行,成为不法分子拉拢腐蚀和围猎的对象,导致“一把手”腐败问题接连不断的发生。

  孟德斯鸠说过:“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权力过于集中,监督缺位是“一把手”腐败问题的根源所在。遏制“一把手”腐败势在必行,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对“一把手”合理分权、限权,优化权力配置,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要坚决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民主集中制建设,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狠抓制度的执行,对于违反制度的“一把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职履行监督责任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当好“探头”和“监督哨”,坚持常态化开展好“一把手”述责述廉等监督制度,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要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确保《意见》落实落地,坚决防范“一把手”违纪腐败问题的发生。(安乡县纪委监委   熊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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