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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公函”必将“吃不了兜着走”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8-02 10:3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规定,同次公务活动只安排一次公务接待;“无函不接待、不报销”,也是公务接待中的硬杠杠。宁远县林业局却多次违规安排公务接待,虚列开支进行报账。为图省事,他们将每张空白接待函都顶格报销。2020年共虚列公务接待73次,冲抵违规接待费用7.25万元。今年5月,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分管副局长黄某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约谈。(三湘风纪微信7.29)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上下把治理违规吃喝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风向标,持续发力、重拳整治,明目张胆吃吃喝喝者明显减少。然而,“舌尖上的腐败”问题,并没有完全消除,有些党员干部依旧视纪律为“耳旁风”。三令五申之下,违规吃喝花样翻新、屡禁不止,甚至费劲心思为违规吃喝套上“合规的外衣”,“吃公函”现象就是其中一种。

  凭“函”接待,无“函”不接待、不报销,本是整治公务接待的一记重拳。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各地对招待费也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严格接待把关,基本做到了“无函不接待、不报销”。但是,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却在“公函”上动起了歪脑经,把规定当“摆设”,视标准为“橡皮”,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接待公函当作吃喝“通行证”。有的“一函多餐”,用一张公函吃好几顿,把超支的餐费挂到其他正常的接待函下,化整为零隐入公账,让每张公务接待函都顶格报销;有的“互换空白函”,相互交换、索要部分空白接待函,到需用的时候就在空白接待函上直接填写内容,达到随时公款吃喝的目的。

  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政治”。违规“公函吃喝”不仅 “吃”坏党风政风,“喝”坏社会风气,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群众也深恶痛绝。因此,必须彻底刹住“吃公函”歪风,消除“舌尖上的腐败”。笔者认为,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对 “吃公函”敢于“亮剑”,紧盯“公函变异”主动作为,从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抓实抓细,精准施策,堵塞漏洞。同时,要实施精准监督靶向治疗,坚决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对隐蔽型公款吃喝露头就打、从严执纪,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形成对“吃公函”的强大震慑。另一方面,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公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派出公函多层审批制度和登记制度,专人监管、专职专责,让每张流转的公函都有迹可循。

  吃喝非小事,作风在其中。奉劝那些试图从“公函接待”中“浑水摸鱼”者,戒掉自己的“吃心”,切莫因一时的口腹之欲和虚荣之心,让自己丢了“魂”,迷了“向”,否则只会 “吃不了兜着走”。(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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