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制定和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清单的指导意见》,为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乡村振兴监督工作这篇大文章提供了重要遵循。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扶贫工作的重点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然而,现实工作中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习惯了“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流于“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空喊口号”;一些单位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都放在“材料美化”上,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材料出政绩”;一些地方盲目引进乡村振兴项目,热衷于搞“大项目、好项目”,而忽略了与本地区自然环境、人文风俗、历史积淀等方面的实际,忽略了人民群众的感受和诉求,最后虎头蛇尾,不了了之……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都是形式主义的表现,是阻碍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民心、深入民愿、深入民望的“绊脚石”。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乡村的振兴,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实施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笔者认为,只有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才能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不让形式主义拖了乡村振兴的“后腿”。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如何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顽瘴痼疾,《指导意见》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监督清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操作性强”原则给监督工作画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监督执纪问责问效力度,牢牢将责任扛在肩上,认真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监委印发的《指导意见》要求,聚焦护航农业产业发展“后半篇文章”,严查乡村振兴中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法保障,在新一轮中部地区崛起中彰显铁一般的担当。
当前,乡村振兴正处于开局起步最关键的时刻,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提前谋划、深度融合、统筹兼顾、扎实推进,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更加有效地衔接起来,让中国广袤无垠的农村大地上开出更加绚丽夺目的花朵。(衡山县纪委监委 欧杨林 唐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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