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面子”放弃了“原则”

湖北省天门市多宝镇第一初级中学女教师夏某长期离岗在外地照顾儿媳,一直由丈夫李某某、该校支部委员、办公室主任代课和代打考勤,却照常领取工资。作为校长的严某某碍于情面,默许夏某和李某某的行为,还帮助他们向上级部门瞒下了此事。严某某因未正确履职,受到诫勉谈话;李某某被责成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检查;夏某被立案调查,离岗期间违规领取的5个月工资共计28500元被追缴,并被扣发2020年全年奖励性工资和绩效工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因抹不开面子,严某某默许下属擅自离岗,并纵容其下属私自请人代课,违规领取工资。最终,严某某因此挨了“板子”,受到诫勉谈话。严某某这张默许的“人情假条”背后,正应了那句“死要面子活受罪”,折射出的是部分党员干部党性意识、规矩意识、纪法意识缺失。
诚然,作为礼仪之邦,中国人好面子,讲究礼尚往来,正所谓“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因此,有的党员干部往往惧怕贴上“不讲人情”的标签,抱着“面子留一线,凡事好方便”的“老好人”思想,把人情面子覆盖了党性原则;有的则以送人情、讲面子搭建关系网、熟人圈,实现人情面子的利益交换;甚至还有的为了所谓的面子打肿脸充胖子,他们在纵欲时被蛊惑了初心、迷失了方向、丧失了人格、利令智昏、欲罢不能,昏昏然、飘飘然,不知不觉成为欲望的囚徒……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在可为与不可为之间一定要划一条底线,掌握好“度”。凡是政策法规倡导的,都要坚决执行;凡是政策法规禁止的,都要守身不违,自觉做到一言一行不逾矩,一举一动不逾规。大丈夫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智也。党员干部越是在“抹不开面子”的时候,越要讲党性原则,要在细微之处能够保持警惕、警觉、警醒。小节上把持不住,就会“温水煮青蛙”,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党员干部要把“规矩”挺在“面子”前面。要在小事上讲原则,从思想上认识“小”,在工作上看中“小”,在生活里关注“小”,认认真真把“系鞋带”“扎裤腰”“扣扣子”等小事做好,才能不被所谓的“面子”绊倒而摔跟头。党员干部要从小处抓起。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无论身处什么岗位,担任什么职务,务必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时刻以“祸患常积于忽微”之心对待小事、小节、小利,坚持有所行,有所止,有所为,有所戒,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不为私利所惑。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须先正己。党员干部要勇于改掉自身存在的那些不符合党的原则的思想和作风,勇于对亲友和身边人的不当私欲说不,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体现党的原则,带动更多人坚持原则。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敢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自觉抵制人情风、关系网,自觉抵制吃回扣、拿好处,畅行“显规则”,戒行“潜规则”。
守不住底线,就留不住面子。党员干部绝不能因碍于情面、怕得罪人而丧失党性,决不能拿原则做交易、用党性换人情,不然,不仅会丢了“面子”,还会失了“里子”。(新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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