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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常”扫黑除恶莫懈怠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9-14 08:5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扫黑风暴》无疑是近期热度极高的一部电视剧。该剧讲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到绿藤市对一系列涉黑案件逐一侦破、对涉黑关系网抽丝剥茧、对涉黑保护伞打击铲除的过程,因其主要情节取材于孙小果案、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文烈宏涉黑案、山西陈鸿志案及兰州“套路贷”案等真实案件,使观众极易产生共鸣,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热议。

  在剧中,一组真实的数据出现在《扫黑风暴》故事情节里,额外引人注意——从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2020年,三年来,全国上下共打掉涉黑组织3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675个……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89742件,立案处理115913人。笔者认为这不仅仅是现实照进剧情的精彩写照,更是向观众彰显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克难,从“撕开口子”到“揭掉盖子”,再到“挖出根子”,掀起强大攻势,夺取重大阶段性胜利,有力净化了社会环境。但值得注意的是,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更是一项长期工作,不能有一刻懈怠。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只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才能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早在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6月,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月,湖南省纪委监委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湘纪君”专栏发布《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和漏网之鱼——常态化“打伞破网”,纪委绝不手软》的专题文章。诸如此类政策举措或宣传引导,都不断显示出各级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的决心与态度。

  “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 手中紧握法纪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才能保证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制度笼子里运行。面对扫黑除恶,如何使用好手中正义之剑,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干部而言,亦是一门“功课”,需要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打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穷追猛打,久久为功,持续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尤其对于身处党政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衡量手中正义之剑锋利与否的一个重要刻度就是公、私二字。于公,当始终坚守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站在对党忠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始终敢于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主动亮剑,一如既往争当扫黑除恶 “排头兵”;于私,当以无私无畏之姿,始终如一地对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桃源县纪委监委    胡佩 邓艺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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