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集体资产”绝非“摇钱矿产”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9-17 16: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凤凰县新场镇牯牛村在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中,党支部原书记田儒平多次召集村支“两委”商议决定,将13亩村集体林地以他人名义违规申报退耕还林补助。2006年至2018年,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3.1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20年9月,田儒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9月14日 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

  细看通报,身为村党支部书记的田儒平竟然“多次”召集村支“两委”集体商议,蓄意违规将集体林地以私人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贴,12年间平均每年套取约2583元,悄然玩起了化公为私“创收”的诡谲把戏。未曾想,看似“高明”的偷梁换柱、瞒天过海手段,其实不过是掩耳盗铃的拙劣伎俩。东窗事发之后,纵然套取的“票子”进了公家“袋子”,自身却挨了处分“板子”,不但没了党性“里子”,更被公开通报曝光,失了做人“面子”。

  在基层,尤其是村一级,除转移支付属稳定收入外,经费来源渠道不宽、集体经济收益不多、非生产性开支不少成为部分村面临的难解困局。少数村干部为解决村级经费短缺问题,在退耕还林补贴、地力保护补贴和良种补贴等上寻歪路子、想怪点子现象并不鲜见。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流水镇渔屿村党支部书记冯秀平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将20户无主墓等登记在冯秀平本人及时任村主任陈天生等村干部的亲属名下,虚报冒领坟墓拆迁补偿款14.42万元,用于村务开支等,包括冯秀平在内的3名村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湖南省嘉禾县龙潭镇马家坪村原党支部书记胡平礼等3人伪造公益林下拨款资料,报账公益林补贴款34323元并予以私分,胡平礼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余两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凡此种种,既洞穿了廉洁防线,又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近年来,部分村干部将“黑手”伸向各类补贴资金,通过虚报、冒领和套取等方式“掺点水”“揩点油”“截点流”,甚至将主意打到集体资产上,妄图将本不符合补贴政策的集体资产这类“不动资产”改头换面,“易容”为有利可图的“流动资产”,通过借群众之手过账,“洗白”为“合理合规”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此类变异的“资产盘活”套路,另类的“变现创收”伎俩,在思想上先就走错了“道”,结果上也是三下五去四—打错了算盘,注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追根溯源,为何并不符合国家补贴政策的集体资产屡屡成为奇货可居的“摇钱树”?细细想来,不外乎三方面原因。首先,村一级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在集体资产的处置上有一定自主权,抱有“只要不进私人口袋就没大问题”等错误思想的村干部自认为有机可乘。其次,“村官”并非“官”,部分村干部甚至不是党员,导致其普遍认为自己并非重要监督对象,从思想上先就给自己开了违纪破法的口子。此外,基层群众普遍关心个人权益多,对集体资产关注少,客观上也留下了监管缺位的隐患。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国家惠民惠农补贴并非无人监管、可任意支取的矿产宝库,更非任何人都可随意大快朵颐的“唐僧肉”。作为村干部,还须始终敬畏纪法,严守底线,不触红线,在政策框架内行事,在纪法轨道内用权,少打“擦边球”,少想“歪点子”。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电话、信访等监督方式,进一步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加强对惠民惠农资金全方位监管。此外,要以追责问责为“利剑”,以通报曝光为“利刃”,坚决斩断集体资产违规套现的“黑手”。

  干事,要一马当先;干净,要一尘不染;干净干事,才能一往无前。奉劝基层党员干部,切莫将“集体资产”当成任意支取的“摇钱矿产”,否则任何妄图钻政策“空子”之思,都不过是愚昧自制“笼子”之举,注定在纪法“镜子”之下原形毕露、无处遁逃。(津市市民政局   钟益)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