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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函不是违规吃喝“通行证”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9-23 10:2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怀化市纪委对7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韩生学因伪造公函、虚列公务接待事项违规吃喝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来源:三湘风纪网)

  接待需公函、招待有标准。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各地对招待费也严格执行中央规定,严格把关,基本做到了“无函不接待、不报销”。

  然而,在规定制度落地落实的过程中,却有少数单位、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而上”,玩弄权术、耍小聪明。如此次通报中所提到的,韩生学为让私人宴请消费“合理”入账,玩起了利用空白公函虚列公务接待开支的把戏,将个人宴请费用在单位报销,企图用合规形式掩盖违规问题。殊不知,在这样一份本应是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的公函上做“文章”、动“手脚”,可谓是“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说白了,就是把公函当成了违规公款吃喝的“通行证”、偷揩公家“油”的“遮羞布”。

  “吃公函”看似新表象,实则老问题,其本质是隐形变异“四风”一种新的表现形式,且连着虚假公函、虚开发票、不实消费、问题账目等问题,是“四风”问题相互交织的结果。这种行为视纪律规矩为儿戏,助长腐朽糜烂和铺张浪费的风气,毒害社会风气,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变异“四风”隐入公函,让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形同虚设,说明惩治腐败和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这提醒相关部门,针对“四风”出现的新变种,执纪监督必须更加精准。一方面。要以问题为导向,对财务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培训,列出财务报销负面清单,让任其职者尽其责;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派出公函审批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台账登记,让每张流转的公函有迹可循。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紧盯“公函变异”,主动作为、专项治理,从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方面抓实抓细,既要克服“大行不顾细谨”的傲慢,也要严防“无非走个过场”的敷衍,更要消除“法不责众责微”的幻想,精准施策,早补“漏洞”。任凭不正之风“七十二变”,也要把它们揪出来,努力形成查处一个震慑一批的效果,让领导干部彻底收敛收手。

  吃喝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而是关系党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的“大政治”。各级党员干部务必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纪律规矩意识,坚决杜绝吃公家“函”、揩公家“油”的恶习,时刻铭记职责使命、党纪党规,永葆共产党人严格自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切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下,若是“吃心”不改,必将吃不了“兜着走”。(祁阳市纪委监委   陈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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