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要认准“亲”“清”二字

日前,省纪委通报了6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这6起曝光的案例中,有的是领导干部肆意插手工程项目,违规干预市场活动,如石门县30余个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由时任县委书记谭本仲直接打招呼指定承建方的就有22个,超三分之二;有的是职能部门以各种名目向企业“索拿卡要”,如株洲市一派出所长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索取“工作经费”136万元;另外,乱收费、乱罚款、以收代罚、私设“小金库”、乱收赞助款等违规违纪行为,均在通报之列。(来源:三湘风纪 9.19)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善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建立良好政商关系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亲”“清”两个字。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政治生态日益清朗、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同时也要看到,少数党员干部在政商交往中仍存在“勾肩搭背”“亲清不分”的现象。省纪委通报的这6起案例中,谭本仲、周伟平、陈明坤等人就是典型。他们有的把服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将企业当成“摇钱树”;有的肆意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用打招呼、提篮子、打牌子,雁过拔毛、索拿卡要来为自己的权力刷存在感……种种不正常的政商关系,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污染了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而如何才能处理好政商关系,认准“清”“亲”二字呢?笔者认为,所谓“亲”就是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坚守党纪国法的底线,恪守人情交往的底线,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正确处理好权力与市场、权力与企业的关系。要从细微处着手,管住自己的“手”和“嘴”,正确把握好“工作联系”、“私人交往”的距离,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厘清权力边界,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重拳出击,案件要快查、快办、快结,坚决斩断一切伸向企业的黑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涉企的违规违纪案件线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以实际行动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当好企业的“守护神”。
当然,党员干部与商人之间不仅仅是私人关系上清清白白“守规矩”,还要在工作上亲密无间地关心、帮助、推动企业“谋发展”,切实做到既“清”又“亲”,在“清”中加强“亲”,在“亲”中保证“清”,而不能以此“清”字为借口慵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
“亲”则两利,“清”则相安。政商交往不能勾肩搭背,也不能“背对背”,党员干部必须认准“清”“亲”二字,把握好政商关系的“道”,以“亲”来增进情感、激发活力,以“清”来规范行为,构建起相敬如宾“亲”又“清”的政商关系,努力营造健康稳定、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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