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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贿者”也付出代价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09-28 16: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党的十九大以来,湖南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保持惩治受贿高压态势的同时,严肃查处行贿,有力促进了全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8起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三湘风纪公众号 9月23日)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此次湖南省纪委公开通报8起行贿典型案例,充分表明了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树立了行贿也要付出惨痛代价的鲜明导向,亮出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行贿的鲜明态度,同时也是对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各市场主体最好的警示。

  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我们不难发现,几乎所有倒下的腐败分子身后,都站着数量众多的行贿者。这些人为了谋取自身利益,处心积虑地改进行贿方式、千方百计地“围猎”党员干部,有的称兄弟、有的玩期权、有的搞雅贿,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贪欲膨胀,又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或自身影响力滥权妄为,大肆受贿。行贿、受贿双方沆瀣一气,既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营商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污染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若不加以遏制,久而久之,必将动摇党的执政基础。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如何才能有效斩断行贿受贿中的利益输送“链条”呢?笔者认为,一方面要从立根固本上下功夫,通过制作播放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展等形式,以案释纪、以案释法,释放对贿赂“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对行贿违法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高法治意识,增强“不想贿”的自觉。党员干部也要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增强政治定力和抵腐能力,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同时,还要加强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不得允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做到廉洁自律、廉洁治家,共同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廉洁防线,不给围猎者留空子。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紧盯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关键环节,在严肃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主动行贿、多次行贿、行贿数额巨大、长期“围猎”党员干部且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行贿人,要坚决查办,从严处理,让围猎者付出应有代价,让企图围猎者知难而退。

  行贿和受贿就如同一条绳上的“蚂蚱”,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行贿之土壤一日不除,腐败之害也就一日难消。治理腐败必须双拳出击,既打受贿,又查行贿,才能在整个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创海晏河清的新气象。(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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