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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崖式降级”是一剂清醒的“猛药”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10-09 10: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本周,省纪委发布了2名被查干部的处分通报:株洲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顾峰,湖南轨道交通控股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武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而上周通报的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的处分则是“断崖”式——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之所以如此,通报指出是由于其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三湘风纪 9月25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各地的通报中可以看出,以降级方式对问题官员进行处罚已成为一种趋势,有的降级力度非常大,被媒体表述为“断崖式降级”,这种降级尤为“惹眼”,但也并不少见。上述艾方毅从县委书记岗位直接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就是一个典型。

  “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针对某些领导干部没有达到移送司法机关的程度,综合考虑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认错悔错态度,以及配合组织审查、退缴违纪所得等情况,作出相应的重大职务调整。这一介于普通降级和追究司法责任之间的处理方式,无疑契合严管厚爱、治病救人之需,不仅释放了党中央铁腕反腐强烈信号,彰显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严肃性和震慑力,同时又注重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挽救,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彰显了反腐败的力度与“温度”,对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的不良现象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诠释的正是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体现。

  现实中,对被“断崖式降级”的党员干部来说,犹如一瞬间从“山巅”跌落“谷底”,这把利刃毫不留情地将其潜心耕作的大半生“打回原形”“一切归零”,可谓“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这一刀够快、够准、够狠,但又不“赶尽杀绝”,给予他们悔过自新、从头开始的机会,使其受到警醒、警示和警戒。在笔者看来,“断崖式降级”其实更像是一剂清醒的“猛药”。这剂药关键在于“救人”于“病入膏肓”之前,由外而内阻遏从“破纪”走向“破法”,免于沦为“阶下囚”;这剂药关键在于起到惩戒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毕竟领导干部谁都不想“奋斗一辈子,断崖一下子”,有利于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这剂药更关键在于“惩前毖后”,在查清违纪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从严执纪,谁逾越纪律红线,谁就要付出相应代价,让这些自命不凡、罔顾党纪法规的领导干部,明白了什么是“法纪无情”“违者必究”,什么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什么是“作茧自缚”“身败名裂”,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违纪的代价越大的强烈信号。同时,也告诫那些有问题的党员干部尽快主动交代,对抗组织审查只会在错误的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断崖式降级”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引以为戒,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廉洁奉公、一心为民。只有这样,才能不挨纪律“板子”,永葆公仆本色。(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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