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招投标领域的贪腐“链条”

11月4日,全省招投标专项整治大数据分析问题线索交办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面对面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公安部门和行政监管部门,集中交办大数据分析出来的招投标违法违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违规变更、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参与招投标3方面的问题线索。(来源:湖南日报)
招投标是政府投资工程的一个“要塞”。一直以来,招投标领域都是社会公众关注度高、反响强烈的重点领域。各地也先后在工程招投标领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探索解决切实可行措施,可以说近年来国家在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大地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各地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上马了许多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工程类别众多,招投标领域的一些关键环节仍然存在漏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各类腐败问题并不鲜见。
从近年来查办的大要案件来看,几乎都涉及到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移送司法机关的省管干部中,很多都有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收受贿赂并为特定对象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2020年的案件通报中,至少有127人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其中中管干部7名,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12名。他们有的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直接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有的甘于被“围猎”,“暗箱操作”帮助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从中获取利益,形成利益链。这些突出问题为工程建设埋下安全隐患,挑战公平正义市场环境,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去年,湖南省纪委监委在全省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今年又进一步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挖细查各类违法犯罪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可谓是民心所向,反腐所需。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笔者认为,斩断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贪腐“链条”势在必行,还必须“动真格”。首先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建立信息、信用公开制度,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实行标前、标中、标后全方位管理,增强招投标管理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其次,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全方位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深入的督查检查,切实做到监督“无缝隙、无盲区、无空白点”。并且还要紧盯招标核准和招标文件备案工作,紧盯围标串标、出借资质、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紧盯招标代理公司,紧盯违规设置招投标门槛等问题,持续发力,重点整治。同时,要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严查典型案件,重拳出击、深挖彻查,形成强大震慑。
招投标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链条中的“重灾区”。必须坚持不懈常抓、长治,做到“集中治”与“长久治”相结合,打造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招投标环境,才能彻底斩断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贪腐“链条”。(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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