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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岂能在亲情面前“折腰”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1-11-30 08: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侄儿利用我的影响做生意,商人利用他来行贿,最终给他带来了牢狱之灾。内兄利用我的职权和影响做项目、拿项目、非法获利,最终也走上了犯罪道路。我三观扭曲,自己贪腐,也把家人带入其中,使几个家庭失去幸福,代价太惨痛了。”这是在留置室里,和家人抱团贪腐的“一霸手”四川省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邹明勇的忏悔。最终,邹明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从邹明勇落马事件看,多多少少源于自己当年兄弟姊妹们为了供他从小山村走出来读书的那份感激,心中为的是能让家人们过得更好,想法确实是好的,可惜错在用错了方式方法,用公权力竭尽所能地满足其利益需求,把亲情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把权力转化为追逐私利的手段,最终不仅没让他们过上更好的生活,反而导致亲人们一同身陷囹圄的结局。

  纵观近年来的违纪违法案例,党员领导干部因亲情而最终锒铛入狱的不在少数。这些干部之所以走上腐败不归路,追根到底还是理想信念缺失、党性修养不强,加之错位的亲情观容易导致家风败坏。而家风败坏又是干部腐化堕落的催化剂,如此反复摧残,让他们把党性原则、工作职责和党纪法规抛于脑后,毫无责任心和敬畏心,把“家人”的位置放在国家和人民群众之上。为了亲戚朋友公然违反法纪,跨越公与私的边界,借“情”之名,图“利”之实,殊不知所作所为早已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严格要求亲属子女,过好亲情关,教育他们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明白见利忘义、贪赃枉法都是不道德的事情,要为全社会做表率。”党员干部重家庭、重亲情,干事创业才会有真情,服务群众才会有真心。像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家人热衷“走后门”“铺路子”,更有甚者无视党纪国法,这样摆错位置的干部家属必会激起人民的不满,必将会受到党和人民的遗弃。

  因此,念亲不纵亲,为亲情筑牢廉政“守护堤”,既是对家人真正的爱,也是对公义的坚守,更是对自己的保护。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自觉从井冈山精神、塞罕坝精神、长征精神等红色资源中汲取精神养分,增强党性修养,在思想洗礼中及时祛除“思想尘埃”,将党规法纪记于心中,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歪风邪气;要正确处理亲情和人情,不为表象所迷,不被居心不良的人所腐蚀利用,时刻清醒“清廉为官”与“贪腐堕落”不过是“一念之差”,要有“好干部”到“阶下囚”不过是“一墙之隔”的警醒;要严立家规、从严治家,加强对家人的家风责任和廉政意识的教育,积极掌握家人的思想和行动动态,及时发现并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带头维护党纪国法,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江永县纪委监委   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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