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一把手”权力监督“发条”

11月24日,中纪委网刊发了《和家人抱团贪腐的“一霸手” 四川省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邹明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一文。(来源:中纪委网)
权力越大,滥用起来就越危险。时任安岳县县长的邹明勇公然推翻县委常委会决议,把公权当私器,绕过分管县领导,直接安排县旅游局把“提前兑付财政优惠扶持资金”写入合同,权力的肆意膨胀让邹明勇一步步走向深渊。
2020年,全省共查处“一把手”案子803件,处分754人,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的总基调。娄底市委原书记龚武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石门县委原书记谭本仲搞权钱、权色交易……这些“一把手”何以能违规用权、霸道行权,除了个人思想上的滑坡,被“围猎”腐化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失之于宽松软。
今年7月,省纪委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一把手”监督“十必严”》,“十必严”中就深刻指明了“一把手”权力运行要“盯防必严”。强调要实地听取班子成员、管理服务对象对“一把手”行使权力情况的反映,着重检查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执行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首先要抓常“上级”监督。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盯住重点人、重点事,深入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多关注“特殊事”、“阴暗带”,多留意下级班子成员的“特殊”、“不同”意见,善于以小见大,对“一把手”多过问、多提醒。高举巡察“利剑”,突出巡察“一把手”廉洁自律和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对“一把手”进行精准廉政画像,动态更新,建立“巡察”档案,推动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关口前移。其次,要抓实“同级”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深做实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以“前车之鉴”让“一把手”触目惊心,教育“一把手”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充分履行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协助责任,推动“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履职。紧盯“一把手”选人用人、项目承揽、财务支出等关键领域,发挥“探头哨卡”作用,挤水分、拎干货、亮家底、晒流程,杜绝“一把手”暗箱操作,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最后,要抓细“下级”监督。完善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推进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舆论监督“雪亮工程”,让“一把手”从“幕后”移至“台前”,习惯“在群众眼皮底下”工作生活。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加强对“一把手”信访举报精准分析研判、深挖细纠,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一把手”权力不跑冒滴漏、脱轨越界。
权力失去监督是祸害,私欲失去控制是灾难。以有效监督把“一把手”管住用好,拧紧“一把手”权力监督“发条”,“护航”公权力不偏航、不“迷途”,以上率下,树立“公权为民,用权为公”的正确权力观,为清廉湖南建设注入源头活水。(道县纪委监委 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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