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伙食费”岂能沦为“唐僧肉”

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对4起“四位”(学位、床位、车位、厕位)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其中桂阳县和平镇中心学校通过虚增大米、菜品等采购支出的方式,套取学生伙食费42.06万元,时任桂阳县和平镇中心学校校长李国忠、副校长高超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报账员李国中受到记大过处分,相关违纪资金得到追缴。
众所周知,学生餐费作为国家财政支出,对于保障农村偏远地区学生营养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每一分钱都应当花在学生身上。而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营养摄取尤为重要,很多家长即便自己不舍得吃穿也要给孩子最好的一切。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背井离乡,含辛茹苦培养孩子,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健康成长,结果一日三餐都没有吃好怎能好好学习。
事实上,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本应是一方神圣不可侵犯的净土。教师,作为神圣而光荣的职业,肩负着培养祖国未来的重任,理应以自己的高尚人格去塑造自己的学生和自己本身。然而,作为校长、副校长的李国忠、高超二人不仅未负责好该校这片教书育人的净土,反而还带头违纪违规,绞尽脑汁抢夺学生“口粮”,从学生餐费中“分一杯羹”。试问,如此作为又让教育情何以堪呢?
近年来,各地查处的学生伙食费腐败案例还有很多。有的像李国忠这样通过虚列食堂开支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私分公款;有的则挪用学生伙食费进行营利活动。手法虽有差异,反映出一些腐败分子都视学生食堂为“自留地”和“提款机”,学校管理者应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廉洁自律,若是管不住“想伸的手”“贪吃的口”,轻则自毁前程,重则身陷囹圄。
从近年来查处的类似案例中可以发现,学生餐腐败凸显了校园治理的短板,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监管缺位,案例中李国忠、高超连续两年以“虚增大米、菜品等采购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42万余元用于日常开支和违规吃喝,违纪违法时间持续之长、套取金额之大、套取次数之多充分反映了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财务工作缺乏有效监管。然而最主要的还是由于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权力观扭曲,理想信念不坚定才会萌生“邪念”、动歪心思,权力观扭曲、错位才会用“公器”来谋取私利。
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的发力点。阻断伸向学生餐费的黑手势在必行,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管,确保学生餐费的每一分钱都花在了学生身上;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对伸向孩子们伙食费的“黑手”,决不轻饶,这样才能确保学生“伙食费”不沦为腐败分子分食的“唐僧肉”。(雁峰区纪委 谭琼飞 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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