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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降低“家”变“冢”

编辑:周瑾 发表时间:2022-03-16 10:4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健康的家庭生活,可以滋养身心,反过来,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和一言一行,又直接影响着家庭其他成员,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风家貌。甘肃省平凉市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市长黄继宗自身不正、底气不足,与妻子于改香二人大肆收受贿赂,最终双双被留置,双双站上被告席。(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家”和“冢”,字形近似,笔画一样,区别在于点的位置。在家庭建设中,领导干部大都是家庭的“主心骨”,其言行举止对家庭成员是一种有力的表率、一种无形的动力,对家人要求高一点才能成为幸福之家,低一点就可能葬送一个好家庭。

  殷鉴不远。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家风问题,由“家”变“冢”的并非黄继宗一人。许多领导干部正是因为自身不正、治家不严,以致酿成同堂受审、同陷囹圄的家庭腐败悲剧。天津市东丽区原建设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白宝忠和他的妻子长期相互纵容,联手搞权钱交易;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纵容妻子、儿子毫无顾忌利用其权力捞取利益;四川铁投原董事长郭勇带着弟弟、儿子一起贪腐……这些人公私不分、权力滥用,不仅自己滑入贪腐深渊,还把家庭打造成“夫妻店”“父子兵”“兄弟连”,破坏社会公平公正,浊化社会风气,被群众唾弃,为党所不容,下场可悲,引人警醒。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自古而今,家风建设都是为人做官、立身做事的重要准则,是考量人品、考校党性的重要体现。从诸葛亮诫子格言、朱子家训,到毛泽东处理亲友关系的“三原则”、周恩来订立的“十条家规”,都是在倡导从严治家、公私分明的好家风。“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家风家教影响着家庭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领导干部工作再忙,也要给家人打好“预防针”,教育他们“不取不义之财、不谋不当之利、不为不法之事”这一“点”决不能少。

  从“家”到“冢”,距离是一“点”之间,凸显于公与私的取舍、情与法的界限。俗话说:“一人不廉,全家不圆”。一桩桩“一人当官,全家多人涉案”的腐败案件,充分表明了家风不正是滋生腐败的重要诱因。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现实生活中,领导干部身处人情社会,面对配偶子女和七大姑八大姨等各路亲戚,如果处理不好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肆意给家属子女“开后门”“谋私利”,搞“封妻荫子”“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腐败之道,逐渐堕落、蜕变,一损俱损,最终由“家”变“冢”。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位置摆正,站稳党性立场,坚持原则、坚守底线,清醒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要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守好公与私的分隔线,明晰情与法的辩证法,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对家庭成员看得紧一点、管得勤一点,在一点一滴、日积月累中为家人作示范、树榜样,教育他们不奢华、不攀比,引导他们走正路、行正道,共同培育廉洁家风,涵养幸福家庭。

  家风不正,祸患不远。黄继宗一案警示党员干部:要想惠及全家、泽被后代,唯有摆正“点”的位置,洁身自好、言传身教,除此,别无他法。(资阳区卫生健康局   郭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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