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能上能下”是激励更是鞭策

编辑:皮家璇 发表时间:2022-09-23 17: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让干部“能上能下”,是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畅通了干部“能上能下”双向“通道”。

          “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性安排,干部任用上“能上不能下”问题,长期困扰着干部队伍的管理。为官避事平生耻,重任千钧惟担当。领导干部能干事能担当,正是其价值所在。如果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不仅容易滋生浑浑噩噩的“太平官”,而且容易使奋发向上者撞上“玻璃门”,自此成为碌碌无为的“慵懒官”……这部分人没干成什么大事好事,也没什么“大过硬伤”;对其来“硬的”不合适,来“软的”不管用。一来二去,该下的下不来、能上的上不去,致使他人“不服气”、群众“很来气”、事业发展“没底气”。此次党中央办公厅印发的《规定》,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打破了一些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了一些干部“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也从制度上减少了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坚持问题导向,可谓对症下药。

        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笔者认为,一方面要营造“上”的氛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着力打通能上能下“双通道”,用好考核“指挥棒”,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优秀人才选出来、用起来;坚决不用那些“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当领队,只求不掉队”,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混日子的干部,大力营造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规范“下”的程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下”上讲认真,不当老好人、不怕“撕破脸”,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切实畅通干部“下”的出口,保证制度措施都能落到实处,从而增强广大干部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真正倒逼广大领导干部主动走出“舒适区”、离开“安乐窝”。当然,对“下”的干部,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要注重做好干部“下”后的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让“下”去的干部重新“上”得来,实现能上能下良性循环。

          “能上能下”是检验干部的“试金石”,对干部既是激励更是鞭策。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走出心理舒适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用奋力担当、善作善成的实际行动,在新的征程上展现新作为。(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