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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办事岂能靠“加快费”提速

编辑:皮家璇 发表时间:2022-12-12 17: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湖南通报5起自然资源领域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其中提到某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杨波等人在政务服务中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加快费”问题。政务服务靠额外收费加快办理进度,是典型的收钱办事,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年来,为提升办事效率,打造更好服务群众的环境,各地陆续推出了“马上办”“这就办”“快速办”等惠民利民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这本是一件好事,体现的是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的理念,对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提升窗口形象,特别是对根治懒政、惰政等“为官不为”顽疾,有着积极作用。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依然出现了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群众措施背道而驰的事情。甚至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眼里,“马上办”成了一本万利的“生意”。个别办事人员、办事窗口,借为群众办事之机,巧立名目额外收取费用,将办理进度与金钱挂钩,设立所谓的“加快费”“加急费”“加班费”,给了钱,就能插队办;给了钱,就能优先办;谁给钱,就给谁办;不给钱,就拖着办,把“靠山吃山”“靠水喝水”演绎得淋漓尽致,说白了,就是故意刁难办事群众。上述提到的杨波等人在政务服务中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加快费”就是一个典型。

        值得注意的是,群众办事被收取“加快费”并不是孤立事件,此前媒体已多有报道。在正常收费外或办理免费事项时,“花钱越多办事越快”成了有的部门的“骨感现实。有的是收钱插队,让按规矩办事的一推再推,如海南省海口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为企业加快办理审核事宜收受30万元“加速费”;有的滥设门槛,故意拖沓,把该办的拖着不办,如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派出所,在对应由其受理出具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证明材料工作过程中一直以业务范围外为由不予受理,从2020年6月一直拖至2021年1月……诸如此类的现象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和政府公信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因此,在政府服务上我们更应该跑出“加速度”,更好地服务市场、服务群众。笔者认为,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引领,深化对优化营商环境思想认识,靠前主动服务,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务实作为,自省自励自警,严守党纪国法,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真正把心思花在为群众办实事上,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及时享受应有的政策和红利。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抓紧抓实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磨洋工”、吃拿卡要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对索取“加快费”“加班费”的行为要严厉惩治,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警示党员干部,凡是在群众身上动歪心思、打歪主意的,必将受到纪法严惩。同时,还要通过发现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查办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加快费”严重破坏了好环境,严重毁坏了“马上办”的好声誉。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摒弃这种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措施,锤炼“硬核”本领,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中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口碑。(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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