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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纪法“硬措施”护航营商“软环境”

编辑:皮家璇 发表时间:2022-12-12 18: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湖南省纪委监委先后两次共对10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充分展示了全省各地用纪法“硬措施”,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魄力。(来源: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11月21日和12月1日)

        从通报来看,涉案的党员干部有的利用工作便利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违规放贷获利,甚至索拿卡要,损坏清廉高效的服务环境;有的违规收费、任意处罚,甚至在执法过程中办理“虚假案”,严重破坏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种种行径暴露出了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规矩意识不强、服务企业不力、政商交往不清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重要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地方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把优化营商环境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企业家评议政府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明显,营商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下,类似通报案例中这样的破坏营商环境的党员干部却仍不在少数,这些混杂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的“狐狸”“苍蝇”群众观念淡化、法纪意识淡漠、用权随意任性,是典型的“末梢梗阻”,不仅严重侵害市场主体利益、损害营商环境优化,还令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必须严厉打击。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好的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一大利器。不久前,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又推出29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送来诸多惊喜。年初,省、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中也均提出要加大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地的监督力度,健全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督办机制。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执法人员,务必要从通报中汲取深刻教训,带头严守纪法“红线”,当好政治生态“风向标”,决不能将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市场主体也应“洁身自好”,不能为图方便走后门,更不能拿钱拿物送“糖衣炮弹”,而应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正当寻求政策范围内的优惠和便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纪法“两把尺子”,督促党员干部聚焦重点问题、积极务实作为,对影响政策落实、损害群众利益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为助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是构建清廉政府的重要工程。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护航营商环境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祁阳市白水镇纪委 文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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