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无异于“作茧自缚”

“我所做的这些东西都是很可笑的,而且是毫无作用的。”近日,媒体披露了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原党委委员、局长高卫东严重违纪违法案相关细节。高卫东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在被留置前大肆与商人、朋友串供,甚至还进行模拟审讯演练,自以为很“聪明”。而在组织调查过程中,他精心准备的一切“瞬间就土崩瓦解”。(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坚定立场,以雷霆之势、霹雳手段反腐惩恶,一大批“老虎苍蝇”被拍打,持续释放了强大的震慑效应。然而,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甚至一些腐败分子在面对组织审查调查时,不是坦白交代问题,而是抱着“我不讲出来就不会查出来”的侥幸心理,即使违纪违法行迹暴露,也不愿坦诚接受审查调查,反而继续对组织“耍手段”“使心眼儿”,把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视为“救命稻草”,热衷于“造假”,企图消灭证据于“无形”,绞尽脑汁试图蒙混过关,逃避惩罚,对组织的帮助、教育置若罔闻。
其实,从近年来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对抗组织审查、订立‘攻守同盟’”出现在“问题”干部“病历”中早已屡见不鲜,串供、转移赃款成为一些官员对抗组织审查的“标配”。比如,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为掩盖多起违纪违法事实真相,与多人串通,编造虚假还款协议和催款、承诺还款手机短信,统一口径,对抗组织审查;四川省蓬安县委原书记袁菱被人举报后,把行贿老板一个个叫过来“模拟对话”,订立攻守同盟;……凡此种种,行为恶劣程度令人咋舌。透视这些“对抗组织审查”者的内心,党纪意识之淡薄可见一斑,总以为只要精心设计、巧妙掩盖,抱着侥幸心理跟组织“躲猫猫”,就能瞒天过海、逃避法网。正所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纪违法的行为,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违法乱纪者终将付出应有的代价。不论“对抗”手段如何多样,“对抗”态度如何顽固,都只不过是给自己“挖坑”“埋雷”,无异于“作茧自缚”,最终难逃“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下场。上述案例中高卫东就是一个最好的印证。
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是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和政治品质。事实上,组织审查是出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警戒问题干部认识错误、交代清楚、悬崖勒马,给自己一次刮骨疗毒和自我革新的机会。然而,那些对抗组织审查者不仅不能体会到这副“苦口良药”,反而“讳疾忌医”,不珍惜组织上给予的机会,甚至千方百计对抗组织审查试图逃脱罪责,这就是对党的不忠诚不老实,是典型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有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5种情况的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严重者开除党籍。在党纪国法面前,任何对抗组织审查的“负隅顽抗”终究是条不归路。
总之,贪欲之门不关,早晚跌入深渊。贪腐之后,就想象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就能逃过一劫,那是“作茧自缚”。奉劝那些对抗组织审查的官员,切莫抱着侥幸心理对组织耍小聪明、玩小心眼,纸是包不住火的,不守忠诚必受严惩。(桂东县纪委监委 谭智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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