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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巡先改”推动整改提质增效

编辑:皮家璇 发表时间:2023-09-04 11:0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安乡县三岔河镇码头至新口村的一条9公里长崭新柏油路建成通车,改变了当地干群关注的“断头路”问题。据悉,该路段因年久失修,路面破乱不堪,给当地交通带来极大不便,当地干群多次向县委巡察办、县交通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修路。今年初,县委巡察办在进驻巡察前,督促县交通局启动“未巡先改”。县交通局就此开展专题研究、专项调度,积极争项争资,加紧施工建设,建成了高标准柏油路,极大方便了交通出行。

        “未巡先改”,顾名思义就是在未进驻巡察前,被巡察单位先行开展问题清查整改。“未巡先改”之所以好,首先好在能增强被巡察单位对此巡察工作的融合度。“未巡先改”可以较好地“缓解”压力,让被巡单位真切感受到巡察不是“找麻烦”,而是帮助解决问题,是一份组织关怀,从而主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其次好在能有效提高巡察工作效能。“未巡先改”相当于给时间、给机会,让被巡单位对照巡察清单自清自查、自我整改,打好提前量,将大量问题解决在先期。这样一方面能够减轻巡察工作量,另一方面可以腾出精力巡察发现深层次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达到“抓大放小”效果。

        “未巡先改”好,但要起到好的效果,落脚点还在于一个“ 真”字上。一是自清自查要勇于较真。被巡单位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勇于自我揭短亮丑,不怕暴露问题,切忌遮遮掩掩,特别是对涉及中央八项规定、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不得丝毫掩盖,要拿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将问题查清摆透,不留任何隐患。二是自纠自改要敢于动真。弘扬敢于斗争精神,向老好人、向一团和气大声说“不”。对清查出来的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敢于自我亮剑、自我开刀、刮骨疗毒、治本清源,运用好“四种形态”正风肃纪。对于民生领域问题要精细调研、问计于民、精准决策,立行立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笔者为“未巡先改”叫好,并希望将这种巡察制度坚持做好,使之成为推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有力抓手。(安乡县县委巡察办 张波  黄江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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