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肖扬的“大棒和胡萝卜”

肖勇
中广网北京8月19日消息 18日出版的《反贪报告》一书,是前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动笔19年出版的一本书。该书以法院审判结果和角度为视点,对我国反腐工作60年进行了回顾和思考。
该书总结到建国60年来的反贪工作经历了群众运动,从重从严,以严厉打击为主,最后发展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宽严相济、依法治贪的发展轨迹。并指出反贪腐必须走法制反贪腐之路,不能靠群众式运动。依法反贪的同时要发挥“大棒和胡萝卜”和胡萝卜的作用。
肖扬指的“大棒”笔者学习体会认为有两个含义,第一个是反腐要依靠法律反腐,不能再搞运动式的反腐败,这种方式在一时确实也能起到震慑作用,但是不能从根本上、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况且现在腐败现象产有其复杂的原因,亟须一种在国家意志层面的的一套反复法律体系来规范和惩处,目前已出台的反腐败法律犯规大多数是党内规定,已不太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亟须建立一套国家意志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制定一套象《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等专门法律,是法律的反腐工作有更多的、更详细的法律法规来防止约束腐败的产生和规范惩罚;“大棒”的另一个含义就是要建立代表国家意志的反腐败机构,目前党内的反腐败体系已经完善建立,依法治国的需要,更迫切需要有一个向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的反腐机构,就像肖扬提出的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反贪机构,通过立法使这样的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并赋予它行使立案权、接受公民举报权、侦查权、防范权;负责公民举报和官员财产申报,并负责核对工作;负责对有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以及卷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取证;对发现官员财产申报不实的情况,通令再次申报,对拒不申报的,有权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新建了的这样的机构和各级检察院密切配合,加之党内的纪检监察机关,三大渠道形成合力,对反腐败既有配合又有侧重点,始终形成高压态势,全方位、立体依法依规预防和惩处,有利于改变目前这种法律法规不太健全,覆盖面不太广的弊端,同时可以减少应党内体制的限制而产生的人为的干扰发生,使反腐败工作真正是依法进行,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那么肖扬指的“胡萝卜”又是什么呢?就是借鉴新加坡等国家的“高薪养廉”的模式。在大力反腐的同时,要着力提高公职人员待遇,提供足够的薪俸防线,为守法的公职人员提供较为丰厚的薪俸和养老金,增加廉政预期收益,降低贪腐的诱惑力。反贪腐不仅需要大棒,还需要萝卜,这是世界反腐的宝贵经验。我们国家正面临着社会转型,人民已从普遍贫困中走出来,即将实现全民小康,社会的贫富差距局迅速拉大,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在短时期内也难于消除,权力寻租的现象是腐败产生的作重要原因,如何使否公职人员尽职尽责,用好职权,劳有所获,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确实是要正视的问题,目前的公职人员工资养老水平比普通百姓好了很多,但是和社会先富起来的人还是有相当巨大的差距,如何在两个者之间找到平衡,也是降低腐败发生的的因素之一,特别是养老机制,和养病机制完善,是增加公职人员廉政预期,降低贪腐诱惑力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因此用法律的形式使这部分社会精英获得高回报来养廉确有必要,特别是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一旦贪腐不仅使其养老面临巨大困境也将其社会生存受到威胁,这样的“高薪养廉”政策不能说不是预防腐败的“胡萝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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