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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小金库”要防“毛毛雨”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东方网

         中央纪委近日印发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了明确规定。(8月23日人民网)
    应该说,此次中央整治“小金库”决心之大、措施之硬、态度之鲜明,前所未有

        4月下旬,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时间、内容、方式方法,并实施高额举报奖励制,奖金最高额可10万元。近日,中纪委又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据作出明确规定。这都说明了“小金库”的存在,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清除。

        但根据以往的经验及从前段各地的自查自纠情况看,要确保整治清理“小金库”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必须防止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整治中出现“毛毛雨”现象。

        一要防止消极应付。“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国家统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削弱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影响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严重的是诱发和滋生一系列腐败问题。但由于“小金库”事关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因而在实践中个别党员干部对“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清理时就会出现走过场、图形式的消极应付现象,非但没有认真自查,反而千方百计“捂盖子”。

         二要防止怕得罪人。单位设立“小金库”,“一把手”大都脱不了干系。纪检、监察在处理相关案件时,由于涉及单位主要领导,或许会出现“不看僧面看佛面”的条件式反射,从而影响整治效果。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查处“小金库”时,要站在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的角度,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敢于碰硬。

        三要防止法不责众。可以说,设立“小金库”并非一二家单位的事,涉及多个单位。在处理时,不能因顾虑有“普遍”性便降低处理档次。中纪委《解释》的印发,就是为防止执纪不严、违纪不究而出台的硬性规定,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在整治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解释》的规定进行操作,切忌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总之,整治清理“小金库”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必须动真碰硬、铁腕出击,绝不姑息迁就,养虎为患。(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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